招租公告丨剑川县沙溪镇联合村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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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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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丨剑川县沙溪镇联合村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剑川国投 剑川国投

剑川县沙溪镇联合村房屋公开招租

01

项目简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位于剑川县沙溪镇联合村,紧邻黑潓江,周边山水相依、植被繁茂,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交通便捷可直达沙溪古镇文旅核心区。

(二)房屋状况:房屋依江而建,为典型白族传统民居建筑,为独立院落布局,共3幢主体建筑,内设4个标准客房;房屋旁有露营基地,与院落形成联动,可打造“民宿住宿+露营体验”的组合度假产品。

(三)租赁时间:20年(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房屋租金标准:

1.租金支付周期:租金按年度计算,实行“先付后用”原则,承租人须在每年租赁周期起始日前足额支付当年度租金。

2.年租金基准:首期租金以公开竞租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3.租金调整周期:每5年为一个租金调整周期,保障村集体资产收益稳步增长。

4.租金调整机制:每个调整周期的租金在上一周期租金基础上上浮5%,计算公式:新周期租金=上一周期租金×1.05。

02

招租范围

结合沙溪镇“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定位及联合村自然人文禀赋,重点招引以下业态:民宿度假、露营体验、康养休闲、非遗手作工坊等符合乡村旅游规划的多元业态。鼓励承租人深度挖掘白族民俗文化资源,打造“全时段、全年龄、沉浸式”乡村度假产品,实现“住宿+体验+消费”的文旅闭环,与沙溪古镇旅游业态形成差异化互补。

特别要求:经营项目及建筑改造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建筑风貌与周边自然景观、白族传统村落特色相协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突破风貌管控要求,房屋旁露营基地不得有永久性建筑。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周边生态环境及公共秩序,接受联合村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竞价底价

本项目竞租底价为5万元/年。

03

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一),工作日8: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金华镇文献街锦绣佳园1号楼二楼(剑川县鼎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三)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规违纪经营记录。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自然人报名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04

竞价相关事项

(一)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二)14:30。

(二)竞价地点:金华镇文献街锦绣佳园1号楼4楼会议室

(三)竞价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缴纳要求:意向承租人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一)16:30前将保证金足额缴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到账视为无效报名。转账时付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价者名称一致,缴纳完成后携带缴款凭证到报名处换取收据。

3.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剑川县鼎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剑川支行

银行账号:1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3257

4.保证金的退还与处置:

(1)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可选择转为履约保证金,也可以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竞得人须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成交年租金的20%)。

(2)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价者无故缺席竞价会、存在串标、恶意竞价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招租方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05 招租流程

(一)公告期满后,若资格审查合格且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仅有1名的,视为该竞租人同意按本项目竞租底价承租;经成交公示无异议后,按底价与剑川县沙溪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公告期满后,若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由剑川县鼎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并实施公开竞价流程。

(三)竞价流程如下:

1.竞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竞价保证金收据,按时到场参与竞价;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弃权。

2.若授权委托他人参与竞价,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资料需有证件持有人签名并按指印。

3.竞价人现场进行抽签编号,主持人现场宣读竞价规则及会场须知,各意向承租人根据竞价规则进行竞价报价。

补充竞价结束确定竞得人后,将进行成交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06 竞价规则

本次竞价以竞租底价为起叫价,采用公开喊价方式应价,第一位报价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后续报价人需在前一位报价人报价基础上加价,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2000元,以此类推。竞价截止时,最终报价最高且符合招租要求的竞价人获得该项目承租权。

07 其他要求

(一)竞得者需当场填写《租赁确认书》,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剑川县沙溪镇联合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方有权重新招租。

(二)竞价人若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参与竞价,一经查实,招租方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没收保证金;已签订租赁合同,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承担。

(三)所有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需自行到沙溪镇联合村对标的房屋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面积、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等),踏勘后即视为完全知悉并认可项目所有现状条件,竞得后不得以项目物理状况为由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四)承租人需按项目设计用途及租赁合同约定合理使用资产,确保经营安全,所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租赁合同条款要求,严禁擅自改变项目用途或违规经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承租人接收项目后,需合法合规经营,自行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卫生许可证(如需)、特种行业许可证(如需)等相关经营证照及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招租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不做任何审批承诺。

(六)承租人需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

(七)本公告由剑川县鼎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杨女士)

剑川县鼎信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辑:张晓芬

初审:李桂英

复审:高新全

终审:董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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