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宁夏固原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固原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农业科技示范园 固原市创发营销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固原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现就原州区长城梁日光温室及相关配套资产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结合资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租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位置及权属

招租标的位于固原市原州区长城梁,权属清晰无争议,除1栋智能日光温室尚在法院执行回收阶段外,其余设施设备配套完备,承租方可实地踏勘确认现状。

(二)标的明细

1.1号智能温室(东):长56 米 × 宽 48 米 × 高 3.5 米,配套内外遮阳系统、风机 10 台、电照配电柜、三防灯、苗木喷绘系统、湿帘水泵、顶翻窗 / 后翻窗、水池 2 座,上下水系统;

2.2号智能温室(西):长64.8 米 × 宽 56 米 × 高 5 米,配套内外遮阳系统、风机 12 台、电照配电柜、三防灯、湿帘水泵、顶翻窗 / 后翻窗、水池 2 座,上下水系统齐全;

2.普通日光温室13栋:单栋面积649.75㎡—939.6㎡,基础设施完善;

3.配套工程:含400m³、300㎡蓄水池各1座,13座日光温室给水工程,浆砌石护坡、排水沟、排洪沟、UPVC管道、集雨井及60亩坡面整地等水利基建配套(整体随温室资产一并出租)。

(三)招租底价、押金及租期

1.租金底价:1号智能日光温室年租金底价19000元;2号智能日光温室年租金底价年租金底价21000元;普通日光温室年租金底价1300元。可部分承租,也可整体承租,同等条件下整体承租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年限:3个自然种植年度,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计算;

3.押金为:10000元,一次性缴清。

4.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土地管理费等因使用大棚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标的交付

1.出租方按现状向承租方交付,双方现场核验并签署交付确认单,承租方确认后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出租方不承担后续瑕疵保证责任;

2.2号智能日光温室仍在法院执行回收阶段的,出租方承诺在本年度6月底前完成回收和交付,延迟交付按实际推迟交付时间,对租金予以核减。

(二)转租限制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他人,不得擅自抵押、处置租赁资产,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三)经营范围

承租方须合法从事农业种植、育苗、花卉栽培、设施农业示范等合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规定运营,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及农业设施结构,不得种植违禁作物。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经双方竞价谈判确定,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按逾期金额承担相应违约金;未交付的智能日光温室,承租方无需提前支付该栋租金,待实际交付后按约定方式核减缴纳。

(五)合同解除

因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行为或政策调整,出租方需要中途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期限结算租金,剩余未履行期间租金无息退还;承租方对大棚的维护维修及新增覆膜、简易配套等设施不予拆除,出租方不予赔偿。

三、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在公告发布期内,针对同一标的仅有1名合格竞租者,按招租底价协议租赁;若合格竞租者≥2名,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现场开展三轮报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每次报价在上一轮最高报价基础上,加价不得低于1000元。同等条件下整体承租有优先承租权。

四、竞租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60周岁以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竞租人(含法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3.与出租方存在租赁违约情形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4.自愿遵守本招租公告所有条款,认可租赁合同全部约定,接受出租方的日常运营管理;

5.竞租人需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对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租资料提供

1.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竞租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个人印章/签字按手印);

3.所有竞租人均需签订《竞租承诺书》,承诺遵守招租规则及合同约定。

五、竞租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及缴纳

竞租人需缴纳竞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低于竞租标的招租底价60%,于竞租前足额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另行通知),缴纳凭证作为报名依据。

(二)保证金处理

1.竞租前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同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2.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竞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3.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暂不退还,可抵扣首期租金;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中租确认书》及《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招租。

六、标的展示、看样及咨询

1. 展示/看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

2.展示/看样地点:固原市原州区长城梁(尚在执行阶段的智能日光温室可现场查看外部现状);

3.现场咨询及预约:意向竞租人需提前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由出租方工作人员陪同核验标的;

4.联系人员:任望琦;

5.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招租事项安排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与公告发布期限一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固原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办公地点;

3.报名要求:竞租人现场提交上述竞租资料,签订《竞租承诺书》,同时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料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核

出租方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竞租人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所有报名者,审核不合格的,取消竞租资格并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现场招租会

1.时间:资格审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固原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指定会议室;

3.流程:现场宣读竞价规则及标的详情(含未交付智能温室执行回收及租金减免说明),竞租人现场报价,三轮报价结束后当场宣布中租人,中租人现场签订《中租确认书》。

(五)结果公示

竞价结束当日,在出租方指定公示区域(园区公告栏、官方通知渠道)对竞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租赁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租人须在接到通知3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资产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仅支付已交付资产对应租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取消中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按竞价报价排名依次递补。

八、招租须知

1.竞租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全部内容,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公告所有条款(含未交付智能温室的租金减免及交付约定),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租人未按要求现场看样的,视为对租赁标的实物现状的无条件确认,竞租决定作出后,不得因标的现状、面积误差等问题提出租金调整、退租等要求;若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为合同变更依据;

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农业生产、环保等相关经营许可手续,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参与竞租的报名人、中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须为同一主体,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5.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伪造、虚假填报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租/中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6.租赁期间,承租方须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资产完好,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移交资产,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的,须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招租公告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另行通知,出租方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及当地农业、安监、环保等部门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出租方将及时推进未交付智能日光温室的法院执行回收工作,进度情况将定期告知承租方。

招租单位:固原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任望琦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公地址:固原原州区中山街北街158号孵化创业园5楼

固原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开发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