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点击关注👉 易门教体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易门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将所属部分闲置校园校舍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的闲置校园校舍位于易门县各乡镇(街道),具体位置、面积、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易门县教育体育系统闲置校园校舍招租信息明细表》。
二、招租方式及期限
招租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有底价的公开竞价或协议招租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根据各标的物报名情况确定。
租赁期限:根据承租方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单次合同期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内,年租金标准保持不变。
续租规定: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重新按市场价评估确定底价并组织下一轮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原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如拖欠租金、擅自转租、改变房屋结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等)的除外。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记录,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租赁用途限制及相关要求
为确保校园校舍的安全使用及周边环境和谐,本次招租的闲置校园校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用途限制:
禁止类用途:严禁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严禁开设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及其他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严禁开设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娱乐场所;严禁用于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等违法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
限制类用途:拟用于餐饮、食品加工、宾馆、医疗等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特别行政许可的行业的,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向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其经营项目符合相关准入规定,并承诺在开业前办妥全部证照手续。
安全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安全和使用安全负完全责任,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报名及竞租保证金缴纳
报名时间:本招租信息长期有效,直至所有标的物招租完毕。具体各标的物报名截止时间以管理学校的通知为准。
报名地点:标的物所属的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详见附件联系方式)。
所需材料: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租赁保证金及租金缴纳
租赁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学校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保证金用于担保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无违约,合同期满且房屋及设施完好、相关费用结清后,将不计息全额退还。
租金缴纳:租金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可选择年付或一次性付清),实行“先付后用”原则。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七、现场踏勘
本公告所列房屋均以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现状、附属设施及水电等情况)进行出租。有意承租者可在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并就房屋相关情况向管理学校咨询。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全部瑕疵。
八、其他事项
原租赁者合同期满后,若继续承租且符合条件,租期从上一次租赁期满次日起计算;新承租方租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分租或改变房屋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间,因政府规划建设、教育发展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腾退,出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金,并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但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易门县教育体育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前来咨询、报名。
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详见附件《易门县教育体育系统闲置校园校舍招租信息明细表》中各管理学校的联系电话及地址。
特此公告
易门县教育体育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源:易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党建办编辑:普雁华 校对:宋平
审核:李翠仙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