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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交通集团
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C5栋立信大厦,现有空闲办公室,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区域办事处、初创团队及电商相关企业均可入驻(经营范围最终经招租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二、租赁要求
1.承租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租赁期内不得分包或变相转租、转借或与他人共享租赁空间。
2.房屋按现状招租,租期为一年以上。承租人如因经营需要确需改造,需提前将改造方案报招租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改变现有消防分区和墙体结构。改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期满后承租人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
3.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需支付押金(按合同签订标准支付),租赁期满且自有物品迁空、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全额无息退还。
4.因房屋用电为共用表且无法单独分割,招租人每季度根据承租面积分摊计收电费、物业费(水费可免)。
5.承租人需提供相关资料:
(1)个人承租现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承租现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6.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三、招租人信息
招租人: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史先生
地址: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C5立信大厦300室
宿迁东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租期间可安排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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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 奎
审稿:张 健
编辑:邵 瑞
来源: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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