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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城投幸福里
楚雄城投·幸福里小区
二期商铺
第五轮公开招租公告
楚雄城投·幸福里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如约交付,为打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幸福生活商圈,完善小区生活配套,楚雄新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楚雄筑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二期商铺进行招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楚雄筑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楚雄城投·幸福里小区二期商铺进行第五轮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基本情况
楚雄城投·幸福里二期商铺产权隶属于楚雄新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文鼎路,毗邻鹿城小学,周边商业、教育、医疗、文化休闲配套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此次招租范围为二期商铺共3间,总建筑面积为309.65㎡,具体如下:
(2栋101号商铺示意图)
(2栋108号商铺示意图)
(2栋109号商铺示意图)
特别提示:竞租标的信息请详询楚雄筑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如有变动以招租方公布为准,竞租标的周边信息、实际状况以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为准。
二、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方式
(一)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止(北京时间)。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楚雄市东新路54号(楚雄筑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报名方式:本次竞租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三、现场竞租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00(北京时间)。
(二)竞租地点:城投幸福里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报名竞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报名竞租人资格审查
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供招租人进行报名登记审查:
1.自然人:提供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应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2.法人或其他组织:
(1)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收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本人亲临报名的只需要提供上述要求的(1)、(2)即可。法人申请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竞租人应单独申请报名。
2.报名竞租人须承诺: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失信人。
(3)不利用拟租赁商铺从事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楚雄州产业发展和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人违反以上承诺的,招租人有权取消申请人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租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一)竞租保证金收取
1.符合条件的竞租人须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竞租前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为每间商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竞租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楚雄新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南支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721),竞租保证金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申请人需在转账凭证上注明:姓名/单位、电话及转账用途(格式为:姓名/单位+电话+XX号商铺竞租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若报名竞租人未按规定截止时间将竞租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退还
1.通过报名审核且交纳竞租保证金后,意向竞租人未按招租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竞价或竞租成功(中选)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楚雄新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未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由楚雄新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现场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予以退还至原转入账户中。
3.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物业服务合同》并交清第一年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全额无息予以退还至原转入账户中。
六、竞租方式及规则
1.公告期满后,同一间商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或同一竞租人意向同时租赁多间商铺且同等条件下无其他竞租人意向同时租赁该几间商铺的,招租人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不再组织现场竞价,协议成交的成交价原则上不低于竞租起租价(招租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告期满后,有多个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同一间商铺的,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竞租,具体竞价规则:
(1)竞租底价:详见竞租标的基本情况对应的起租价;
(2)竞价轮次及加价幅度:本次竞租采用现场多轮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每一轮报价的增价幅度为2元/㎡/次或其整数倍;
(3)举牌规则:每轮举牌时,竞租人以代表自己的号牌高举过自身头顶为准,视为同意以该轮租赁价格承租。
(4)结束竞价: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的,该轮竞价结束。
(5)无效报价:竞租人报价低于竞租起租价或报价的加价幅度小于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均为无效报价。
3.租赁政策:
(1)租金优惠政策:同时租赁两间的,起租价在20元/月/㎡的基础上下调15%;同时租赁三间及以上的,起租价在20元/月/㎡的基础上下调30%。租金优惠政策不与租期优惠政策同享。
(2)租期优惠政策:本次商铺招租租赁期为3年,合同为三年一签。如竞租人意向延长租期的,最长可一次性租赁5年。一次性租赁5年的,不同时享受租金优惠政策。
(3)免租期:租赁一间的,免租期为3个月;租赁两间的,免租期为6个月;租赁三间及以上的,免租期为9个月。
4.确定承租人:
除前述第1条协议成交外,现场竞租的承租人确定以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承租人。如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2人及以上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七、竞租标的说明
1.标的租赁期限及协议签订:商铺的租期为3年,竞租成功(中选)后,竞租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楚雄新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人)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并交清第一年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房屋租金总价款的20%),未按时签订相关文件或缴纳相关费用的,楚雄筑辰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对租赁标的重新进行招租。
2.装修免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免租期间承租人不需缴纳房屋租金,但需向物业服务单位缴纳物业费。
3.租赁标的经营业态要求:以上招租标的可从事的经营业态为:零售、服务、休闲娱乐、服务配套、儿童早教等项目(如便利店、生鲜超市;银行、洗衣店、药店、美容美发;甜品水吧,咖啡厅、面包坊;书店、健身中心、美容美发、茶社;通讯营业厅、药店、银行、宠物医院;儿童零售、培训机构、体验馆等)。
4.经营项目禁止性要求:
(1)承租方需合法经营,服从管理,自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按要求办理经营所需证件,不得无证经营;
(2)不得从事学校周边禁止性经营项目,如网吧、电子游戏室、卡拉OK厅、歌舞厅(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3)不得无证照经营及销售“三无产品”等影响环境卫生和噪音过大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项目;
(4)承租人在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商铺租赁要求,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5)不得私自转租、分租或拼租。
(6)成交后未按公告要求交清第一年房屋租金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者无权使用此租赁房。在竞租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将终止竞租活动。
5.本次竞租楚雄筑辰管理有限公司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间内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6.现场踏勘:竞租人报名前可对意向竞租标的的面积、结构、用途等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竞租标的实际情况,确认其使用功能符合自身要求。符合条件的合格竞租人自参与竞租报名并交纳竞租保证金之日起,视为完全认可竞租标的基本情况并接受竞租标的的租赁期限、起租价、经营业态及使用等相关要求。
八、其他
1.经营相关费用:竞租人为满足商铺经营需安装燃气、隔油池、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由竞租人自行办理。租赁期间因商铺租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通讯费用、网络费用以及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物管费及车位使用费:竞租人应按照招租人物业管理及车位管理相关规定缴纳商铺物业管理费及车位使用费。
3.装修相关规定:
(1)承租人装修或改造不得改变、损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须符合现行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装修或改造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承租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纸(含水电、排烟、排污等全套图纸)必须报招租方核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装修完成后,需邀请招租方共同验收,相关竣工资料报招租方备案后方可投入经营、使用;
(3)合同期限届至,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装修或改造和不可拆除的添附物,将无条件、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或损毁。
九、公告发布媒介、解释权及投诉举报监督
1.本次公开招商公告在“楚雄城投幸福里”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网站下载或转载的内容均不予认可,其后果由下载或转载人自行承担。
2.在招租过程中若发现违法违纪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可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监督电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3.本次招租公告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楚雄筑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有,本次招租公告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楚雄筑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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