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中创新航江门基地二期项目获广东省能源局节能审查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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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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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创新航江门基地二期项目获广东省能源局节能审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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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能源局正式批复中创新航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江门基地项目二期的节能报告。根据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广东省现行节能法规和碳排放管理要求,原则同意其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凤山湖园区,总投资120亿元,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投产,建成后将新增年产35GWh的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产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极、电芯、集成等生产车间,以及动力站房、化学品库、废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 审查文件显示,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8.38万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耗约8.64亿千瓦时,天然气消耗约6599万立方米;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9.51万吨以内。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68.69千克标准煤/万安时,单位产品碳排放不高于0.4527吨二氧化碳/万安时,相关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为降低能耗与排放,项目采取多项措施:在生产工艺上,通过分容柜放电能量回馈电网、涂布机排风余热回收、高效除湿系统优化等方式实现节能;在设备选型上,全部主要用能设备满足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新增62台节能型变压器,并配套高效冷水机组和锅炉;在建筑方面,优化厂房朝向与围护结构,减少冷热负荷;在管理上,建立三级能源计量体系,并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广东省能源局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生工艺、规模、设备等重大变更,须重新履行节能审查程序;项目投运前需组织节能降碳专项验收,并将结果报备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有效期为两年,逾期未开工需重新申报。此次批复标志着中创新航江门基地二期项目在合规性上迈出关键一步,为其后续建设与投产提供了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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