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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教具学具资源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具学具资源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说明: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柒仟贰佰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报价包含货物制造、相关附件辅材、货物运输、装卸、上楼、搬运、安装调试、使用培训、运输保险、验收、检测、税金、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时间。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货物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黄菊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7)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
(8)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按照附件五、六格式填写);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9)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八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报价文件递交形式:送或邮寄(不接受到付)至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址: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708号),接收联系人:黄菊,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会议室。
5.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报价保证金。
四、采购标的服务标准、期限及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现物,且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的国家质量标准。若无国家质量标准,则必须符合产品的制造商所执行的生产标准(产品说明书规定标准),随机资料必须齐全。
2.质保要求: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提供的所有货物整体提供不少于3年的全免费上门质保维护(含配件及人工)及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
3.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4 小时响应,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 4 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服务费内予以扣除。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所有报价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应商承诺执行(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4.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否则视作项目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扣除项目履约保证金。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完成项目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每推迟一天加罚1000元,推迟7天(含7天)以上的每推迟一天加罚500元。
5. 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6. 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转账、支票、汇票或者保函),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7.约定事项:
(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2)如有需要,采购单位可邀请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检测,检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检测导致货物损坏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补足,确保采购单位能够正常使用;若检测发现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或被鉴定为假冒产品,该部分货物将依法直接没收,同时双方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相关情况报至有关部门处理。
(3)本项目货物供货安装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到位。
(5)项目初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必须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将项目所有中标信息等录入“启东教育体育局资产管理与危化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资产平台”)中,以及满足“资产平台”系统需要的其他一切相关工作,否则视为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教育体育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若成交供应商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如有),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0%,余款在服务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报价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启东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具学具资源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报价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名称为启东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具学具资源包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报价,并作如下承诺:
1.愿意按照询价文件的一切要求,参与报价。
2.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3.如果我方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在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5.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并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6.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愿意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无法通过验收,采购人可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如逾期完成合同任务,采购人可按询价文件予以处理。
7.如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以及报价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愿意接受采购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8.有关投标事项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单位: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四: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如有)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具学具资源包采购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招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七:
质 保 承 诺 书
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具学具资源包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的完全符合本询价公告的要求,如有负偏离视为验收不合格,我方承担所有损失。
2.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我方提供的所有货物整体提供 的全免费上门质保维护(含配件及人工)及售后服务。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我方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4.在免费质保期内,我方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我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4 小时响应,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我方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 4 小时内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服务费内予以扣除。
5.在交货时我方将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报价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注:1.本项目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参数、数量、单价、合价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总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时间:
文字丨总务处
编辑丨袁春春
校对丨黄 英
审核丨李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