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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体育中心
如意湖水上娱乐综合项目招商公告
一、招商单位信息
青岛上合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山东省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核心文旅板块,毗邻上合之珠、丝路千古情等重点文旅地标。客流集聚效应显著,2026年预计游客接待量超200万人次。项目已完成整体策划与前期论证,水域及岸线基础配套基本具备。现就如意湖水上娱乐综合项目公开招商:
规划运营水域为如意湖金湖区域,涵盖生态治理、水上乐园、沙滩赶海、休闲垂钓等业态。合作单位自行投入资金、设备及人员,负责各业态的投资建设、日常运营、物业管理与水域安全。
三、合作模式与商务条件
上述项目为当前设定业态,后续业态及合作单位存在不唯一性。项目全部经营流水统一进入体育公司指定账户,按月结算,次月15日前完成对上月经营流水的对账,合作单位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体育公司完成分成款项拨付。
(一)收益分配及投资
1.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均由合作单位负责,体育公司不再另行投入。
2. 体育公司每月按经营流水总额的3%提取合作分成,招商合作单位每月按经营流水总额的97%提取合作分成,上述根据经营流水提取的合作分成无上限。
3. 合作期限内体育公司的保底分成为20万元/年。若体育公司每年取得的分成无法达到上述标准,合作期限每满1年,由合作单位在每年合作期限届满后7日内向体育公司全额补足。
4. 项目由合作单位负责全权运营,体育公司不参与实际运营、不承担运营义务。
(二)经营保证金
合作单位须于合作期限起始日前5个工作日内,缴纳300万元经营保证金,上述经营保证金需汇入体育公司指定账户,待验资结束后退还280万元。
退还后剩余的20万元经营保证金专项用于:合同履约担保、项目资产安全、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事故应急垫付、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抵扣、行政处罚代付、乙方应付未付费用抵扣等。
四、合作单位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 过往招商项目中参与报名但未参与报价导致招商项目终止的意向合作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休闲娱乐活动、景区管理、游乐园服务等相关类别。
4. 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与专业团队能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负面记录,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招商项目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7. 书面承诺项目不得对外转让或私自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不得进行任何转包、分包行为,若违反,体育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 合作单位项目团队主要成员需具备水域生态治理、儿童乐园、休闲垂钓、沙滩游乐或同类大型文旅项目至少一年的实际运营经验,需提供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五、合作单位基本要求
1. 负责提供项目整体商业计划书、经营区域整体设计方案及经营保证金。
2. 水上娱乐综合项目自行投入运营资金、人员、设备、商业保险及经营所需各种费用,独立承担业态运营、服务供应、库存管理及日常维护等全部经营事项;自行投入项目所需监控设备,并随时根据体育公司安排增设设备,保证对整个水域进行监控,项目结束后,投入的所有监控设备保留属地,无偿归体育公司所有。
3.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域生态保护、安全管控及设施维护的各项管理规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严禁重油重污染经营行为。
4. 负责经营区域软装布置、氛围营造、摊位布局及业态宣传。
5. 自行承担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等公用事业费用。该部分公共事业费用不计入项目总投资测算中,体育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
6. 作为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项目水上人身安全、服务质量及相关法律责任。
7. 合作单位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未启动合同签订的,视为中选方放弃合作。
8. 参与招商的合作单位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完成审批后的相关证明,方可投入运营。
9. 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10. 其他体育公司和合作单位协商决定的服务内容。
11. 本招商公告附件《如意湖水上娱乐综合项目合作经营合同》为体育公司提供的合作合同范本,意向合作单位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接受上述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同意按上述范本签订合同。
六、招商期限
首次合作期限为3年。
七、招商公告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
报名地点:青岛市胶州市香港路与翰林路交汇处体育中心107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xchwty2020@163.com
意向方须携带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项目团队运营经验、信用截图、承诺函等)现场报名,具体材料清单可致电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述招商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青岛上合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如意湖水上娱乐综合项目合作经营合同2026.4.30(1).docx
青岛上合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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