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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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门源自然资源

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现就《关于公开遴选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中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认为本公告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效果的,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我们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 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遴选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邮寄地址: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浩门镇影院路门源县自然资源局3楼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联系人:丁丽萍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遴选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利 用评估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局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拟通过公开选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遴选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工作招标代理机构。 (二)服务内容 承担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技术服务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公告及整理归档等全过程代理服务。 (三)项目金额 最终结算总价,应根据服务实际完成的数量及双方约定的单价进行核算,以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确认单》明确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四)采购方式 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利用评估技术服务单位。 (五)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由门源县自然资源局支付。 二、代理工作要求及时限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青海省及门源县相关招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项目实际需求,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合法合规、条款清晰、权责明晰,经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 2.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负责对参与本项目的服务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严格核实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团队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杜绝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确保投标主体合法合规、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全程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组建评标小组,确保评标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3.组织现场开标、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开展评审,做好评标过程记录;及时出具评标报告,按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负责本项目招标全过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公示材料等,确保资料完整、规范,留存相关记录备查,保存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为业主单位及相关方提供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专业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招标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协助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各类突发情况,配合业主单位完成招标相关备案手续,保障招标工作顺利推进。 (二)工作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备专业的招标代理团队,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的专业能力; (四)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备案,目前青海省政府采购网状态为正常;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依法组织开标评标的场地条件(可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会议中心场地或合法租赁的临时场地,提供场地使用方案及承诺,无须自有或固定办公场所);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本次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以下完整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逾期提交或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4.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遴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8.企业关联关系承诺书; 9.报价函(依据国家现行收费标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不得高于行业指导价); 10.公司简介(含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制度建设、所获荣誉等)及近三年完成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采购公告、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1.针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方案(包括项目人员配置、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等)。 12.其他有助于评审的材料。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须按本公告第四部分所列材料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 (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封套上应注明: 1.投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遴选门源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评估工作招标代理机构; 3.注明“在评选开启前不得启封”字样;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暂未确定,最终递交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五)递交地点: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浩门镇影院路,门源县自然资源局3楼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六)响应文件须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六、遴选方式 (一)本项目不设现场开标环节; (二)我局将依法组建遴选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从收费报价、人员资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历史业绩、相应承诺、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书面评审,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总得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历史业绩、人员资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单项得分,高者优先;遴选小组根据得分排名,最终根据评审情况确定1家入选。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暂未确定,最终报名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二)报名地点: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丽萍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与遴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本公告由门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遴选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补充事项,将另行通知。 门源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撰稿:丁丽萍

编辑:何婷

责任编辑:余琳

监制:马成芳

总监制:李盛怀

投稿邮箱:myxzrz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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