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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复兴
推动发展 诚邀投标 海创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流标公示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创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二次)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采购内容:协助采购人完成商标注册全流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拟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别及具体项目进行前置检索与风险评估;代理采购人指定商标在指定类别上注册申请的相关事宜;跟进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申报进展情况和官方下发的所有文件通知,针对申请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潜在风险提供专业判断、处理建议和注意事项提醒。若申请商标在全部或部分类别上被驳回,须负责分析原因,向采购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与解决方案,视情况提交补正资料,并根据采购人决策代理采购人办理商标复审等事宜,或重新提交新商标的注册申请,以及其他相关商标业务类服务。
4.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总价设定最高限额3.4万元,当累计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达到该限额或合同期满两年,则合同自动终止。若达到合同终止条件,已经代理但未结束的服务项目仍要持续服务至该项目结束。
5.采购预算:3.4万元,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许可经营范围应包括商标代理业务或其他相关业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由其中一家投标人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材料时须附上述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的3天内完成商标注册前置检索等工作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完成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2.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对采购人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经书面授权中标人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采购人的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3.在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前,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要求积极准备有关文件,不得因调整次数、人员紧缺等原因拖延或拒绝修改。
4.中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配备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开展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必须满足采购需求,对商标代理服务的质量和合法性负责。
5.服务结束后,中标人须完整提交本次服务涉及的申报文件、相关部门收发文件、商标注册证等所有工作文件,其所有权、处置权等权利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四、竞价要求
参与询价的意向投标人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函、报价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满足信誉要求承诺函前往指定地点参与报价,除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报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资料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报价要求及付款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费率≤100%,否则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自行测算报出综合费率,无需分类别报价。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如投标人报价费率为83.656%,小数点后第三位直接舍去,投标时投标人的评审费率即为83.65%,后期按照83.65%结算)。报价费率包含代理服务涉及的官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本项目预算,本项目结算价=结算单价(即基准价*中标费率)*实际采购数量,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暂定合同价(如中标费率为80%,商标注册基准价为1100元/件,结算单价即1100*80%=880元/件)。
基准价确定如下:
序号 |
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类型 |
基准价 (元/件) |
备注 |
1 |
商标注册(含检索) |
1100 |
合同期内基准价不予调整 |
2 |
商标驳回复审 |
3500 |
|
3 |
商标不予注册复审 |
3500 |
|
4 |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含质证) |
5000 |
|
5 |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 |
3000 |
|
6 |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复审(含质证) |
3500 |
|
7 |
商标转让 |
3000 |
|
8 |
商标许可 |
600 |
|
9 |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
1000 |
|
10 |
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 |
500 |
(二)付款方式:根据采购人确定开展的商标代理业务类型的单价及数量来核算总费用,采取分阶段付款方式,即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总费用的50%,并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发布初审公告后支付剩余的50%费用。
六、其他要求
(一)信息保密要求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告、公布、出版、转让等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不得将采购人项目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用作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
(二)争议解决
项目服务过程中,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评标办法
(一)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综合费率报价最低价方法评审,不接受二次报价;以费率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中标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中标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经评标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5.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
(三)如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将不得参加采购人后续项目的招标采购业务。
八、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投标函(不含报价);
2.报价函(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多个报价的将视为报价无效。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证照;
5.满足信誉要求承诺函。
九、合同签订
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评分第二名的投标人递补为成交中标人,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1.如中标人未按时提交申请、遗漏关键文件、未跟进审查意见、错过法定期限等导致委托事项失败或延误,中标人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如及时补正)、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如商标申请被驳回导致的商机损失)等责任。
2.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进行超出授权范围的操作(如变更申请内容、撤回申请等),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及其他因此遭受的损失。
3.中标人如未尽到合理查询义务导致申请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提供错误法律意见、重大疏忽导致程序错误等,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及其他因此遭受的损失。
4.中标人泄露采购人商标设计、商业秘密,或伪造文件、恶意抢注采购人商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3倍代理服务费的违约金及及其他因此遭受的损失。
5.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代理事务转给第三方处理,则转委托行为无效,中标人需对转委托人的行为向采购人承担责任。
6.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或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合肥市瑶海区天井湖路一号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03室。
2.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00点(开标时间)。
3.投标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封面需密封提交,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报价文件,拒绝接收。
十二、本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合肥海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F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如对项目及询价通知书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电话咨询。
附件:附件:报价函及响应文件(二次).docx
合肥海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稿:海创公司 编辑:曹荣升 审核:周智明 终审:张胜亚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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