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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镇下村林场采伐迹地造林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新阳镇下村林场采伐迹地造林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尤溪县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项目工程实施方式及生产工资标底价
1、2025年的采伐迹地更新造林项目工程,主伐皆伐山场共有8个小班总面积约470亩,设为一个标的物。采取当年造林及“三年五次”抚育(即当年度造林及春秋季抚育2次全锄、第二年的春秋季抚育2次全锄,第三年的秋季抚育1次劈草、割灌、修枝),一次性招投标的施工方式。
2、以下项目工程造价均含国家规定的税费(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生产安全等所有费用。
3、标的物位置、小班面积、标底价
(1)电站对面山场:042林班04大班010小班面积约71亩,标底价1100元/亩;
(2)电站对面山场:042林班04大班020小班面积约42亩,标底价1100元/亩;
(3)电站对面山场:042林班04大班030(1)小班面积约100亩,标底价1100元/亩;
(4)电站对面山场:044林班08大班070(1)小班面积约19亩,标底价1100元/亩;
(5)汉坑仔山场:065林班01大班060小班面积约73亩,标底价1150元/亩;
(6)汉坑仔山场:065林班02大班050小班面积约28亩,标底价1150元/亩;
(7)汉坑仔山场:065林班010大班020小班面积约77亩,标底价1150元/亩;
(8)汉坑仔山场:065林班010大班050小班面积约60亩,标底价1150元/亩。
标的物共8个小班,合计面积约470亩,共计528900元(实际造林面积以林业部门验收实测面积为准)。
二、施工内容
1、施工项目:包括劈草、火路建设、炼山、清杂、整地、栽植、抚育(当年度春秋季抚育2次全锄、第二年的春秋季抚育2次全锄,第三年的秋季抚育1次劈草、割灌、修枝)等。
2、项目施工当中不得采用机械(挖机)上山整地(包括火路建设),第一年、第二年抚育(两次全锄)不得采用机械(割草机、劈刀)上山以割代锄。
3、造林成活率和抚育质量达95%以上。
4、施工工期:总工期36个月,造林抚育各工序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树种选择:以林业部门设计方案为准,主要种植树种为杉木和其他阔叶树种等混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经济组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1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节假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尤溪县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55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尤溪县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3、本工程投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明标暗投方式,每个标差以1元/亩为一个档次递减,投最低者中标。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项目投标的标的物均不得少于3家,若少于3家不予开标,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押金为每标10000元,参加投标人的投标押金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前存入尤溪县新阳镇下村林场账户。
户 名:福建省尤溪县新阳镇下村林场
开户行: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桥信用社
帐 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11200
2、中标者的投标押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完成后结算生产工资时一并退还。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尤溪县新阳镇下村林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联 系 人:邓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