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 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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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9
发布于
山西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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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 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类招标采购活动,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有序开展,提升招标采购质量和效率,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公开遴选5家专业招标代理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服务,为我中心各类招标采购项目提供专业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选择一批资质齐全、信誉良好、专业能力强、服务高效、收费合理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中心各类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合同签订、档案整理归档等相关服务),保障各类招标采购项目依法规范实施。

三、遴选数量

本次共遴选5家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入选机构进入我中心招标代理服务,服务期限2年。

四、遴选条件

参选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1. 基本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已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登记、备案,且在山西省或运城市范围内具备办公、开评标条件。

2. 合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行贿犯罪记录、违规招标代理记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 专业能力: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招标代理团队,至少配备5名本单位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明的从业人员,且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熟悉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具备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且配备录音录像、电子监控设备。

5. 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至少3项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相关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无流标、废标率过高或因代理失误引发的投诉、纠纷等情况。

6. 其他要求: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分公司、办事机构、挂靠公司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参选机构需承诺严格遵守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我中心的管理和监督,恪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不得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参选需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密封袋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口注明“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参选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近3个月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专业从业人员名单、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近3年相关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合同、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6.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材料前一日,加盖公章);

7.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服务方案(需包含招标工作流程及制度、质量控制措施、质疑处理流程、应急处置预案等);

8. 参选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9. 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遴选流程

1. 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将参选材料现场递交至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3. 资格审查:我中心将组织专人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综合评审环节,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再通知。

4. 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从资质条件、专业能力、业绩情况、服务方案、价格、信用状况等方面对合格参选机构进行综合打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5家为入选机构。若得分相同,业绩更优、专业能力更强的机构优先入选。

5. 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异议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我中心将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入选机构。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参选材料不予退还。

2. 入选机构服务期间,若因自身资质变更、违规操作等原因被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或出现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我中心有权立即终止合作,空缺名额由本次遴选得分排名次位的机构依次递补。

3. 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归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若对本次遴选有疑问,可向我中心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亮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递交材料地点: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附件:绛县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综合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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