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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条件
依据“福州新榕合翠二期全过程咨询咨询”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E35*开通会员可解锁*61001)以及该项目合同进行幕墙设计咨询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新榕合翠二期项目幕墙设计咨询
2.2)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东侧、道山西路北侧,河南小柳新村出让地块五
2.3)建设单位:福州新榕筑业工程有限公司
2.3)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建筑、现状场地:由设计单位自行踏勘。
2.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规,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法规进行设计。
2.5)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降低造价,控制投资,听取委托人委托的专家或机构的意见或建议,为委托人节约成本。设计方案多方案比选后必须通过委托人确认、施工图审查和规划部门审核。
2.6设计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29103.0 ㎡,其中:
(1)住宅:建筑面积25820.5㎡;
(2)商业:建筑面积996㎡;
(3)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15.5㎡。
(4)幕墙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幕墙系统、金属幕墙系统、石材幕墙系统、采光顶、百叶及 格栅系统、自动门、开启窗、室外吊顶、雨篷、栏杆系统等所有建筑图纸所示外围系统;
(5)服务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方案配合、幕墙方案文件设计、幕墙方案论证、初步设计招标图及技术要求文件、招标配合、施工图及计算书审核、幕墙现场施工巡查、视观样板图纸审核及现场观测、性能测试图纸审核及现场观测、工厂视察、竣工配合。
2.8)设计费:设计总价以实际面积X 固定单价计取。(含施工期间配合项目进行后续服务工作费用)
附件:
附件一:投标资料须知
附件二:回执函格式
附件三:拟担任本项目设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简历(表格)
附件四:报价函格式
附件五:评分说明
附件六:本项目基础设计资料
3、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与方须具备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设计单位;
3.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幕墙工程设计能力;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公众号(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二的回函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2 日12:00时前,以扫描件盖章形式发送至邮箱(market@fzjzy.com),未在该时间内提交回执函的视为不参加本次比选。
5、文件的递交
5.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3月 17 日 12 时 00 分,地点为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26号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众号(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26号
邮 编:350109
联 系 人:林泽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market@fzjzy.com
公 众 号: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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