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广告标识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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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湖南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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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广告标识采购询价公告

江华职业中专

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广告标识采购询价公告

因我校搬迁需要,为保障新校区正常启用和师生通行安全,我校拟对新校区楼栋校舍所需标识制作及定位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鉴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广告标识采购

2. 采购人: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

3. 项目实施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江华瑶族自治县白泉村瑶都大道日头山北)

4.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6.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校区 19 栋建筑物的广告标识采购及安装,涵盖实训楼5栋(1#、2#、3#、4#、6#)、教学楼3栋(8#、9#、13#)、综合行政办公楼1栋(10#)、体艺中心1栋(12#)、食堂2栋(15#、16#)、学生宿舍5栋(18#、19#、20#、21#、23#)、教师周转房2栋(24#、25#)。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楼栋名称标识、楼内楼层索引标识、功能室(教室、实训室、办公室等)门牌、安全警示标识、消防疏散标识、无障碍标识、停车场标识等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

7.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现场获取

8. 供货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识的制作、安装及验收,确保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因搬迁工期紧张,供应商须承诺最短可行工期)。

9. 质保期:不少于半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广告设计、制作或标识标牌工程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同类项目(校园或公共建筑标识制作安装)业绩者优先(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会实训楼105室总务处(老校区)。

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料领取询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免费。

四、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会实训楼105室总务处。

3.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需密封装订,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业绩材料、产品规格说明、质保服务承诺、工期承诺等。

4. 报价要求: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人民币),包含设计、制作、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税费、质保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5.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 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 (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 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 )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 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 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不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相关资料整理后必须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

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即在符合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 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优先选择业绩丰富、质保期长、工期短的供应商。

3. 评审小组由学校采购工作小组组成,评审结果现场公布。

六、成交公告及合同签订

1. 成交结果将在学校官网或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

(老校区地址: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路11号)

新校区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白泉村瑶都大道日头山北)

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有需要现场勘察的供应商提前和学校预约勘察时间,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自行到现场勘察。

(1)项目考察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江华瑶族自治县白泉村瑶都大道日头山北)。

2、投标人若因未现场勘察,产生对投标人不利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人参加勘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询价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所有。

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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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萍

初审 | 周康国

复审 | 邓豪兴

终审 |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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