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融媒
龙祥社区西环线以西闲置土地招租项目公开招租公告大理金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理市太和街道龙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龙祥社区西环线以西闲置土地招租项目”进行竞价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龙祥社区西环线以西闲置土地招租项目,具体样貌见末尾,标的情况如下表:(注:成交后,承租人需根据相关规范合法、守法的进行商业经营)
二、租期:
合同一次签订10年,前三年不递增租金,第四年开始逐年递增3%,租金一年一付。
三、报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均可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应如实、准确的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不得有不讲诚信故意拖欠房租费、水电费垃圾费的记载,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承租方承租要求:
1.承租人如对场地进行改造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2.在承租期禁止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不得从事违反国家等相关规定的经营;
3.承租者在承租期内负责承租范围内的交通安全、护林防火安全、人员安全、环境卫生等;
4.不得占用公共道路;
5.如遇到开发建设等政策因素影响,中标方需归还土地,按照来时修、去时丢的原则,积极支持政府工作,招租人不作任何赔偿,退还剩余的租期租金;
6.该场地现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保证正常使用,中标方在中标后需对场地进行安全处理(如:加固挡墙、设置围栏等);
7.因该场地地处交通要道,为保证市容市貌,中标人需清理建筑垃圾,并对坡地进行补植补种,加强绿美建设。
注:经营范围:生态停车场等。
五、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历天)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不休息)。
六、报名地点:
大理市海东新区洱海福门二楼商铺10栋109、110号
七、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对于项目有疑问的地方,均可致电招租人进行咨询,自行现场实地勘察。(需要进行踏勘现场的个人或企业需提前与招租人联系进行预约)
八、竞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02下午14时30分(竞价时间:以现场竞价情况为准)。
九、竞标地点:
大理市太和街道龙祥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十、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招租的个人或企业在招租公告期限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大理市海东新区洱海福门二楼商铺10栋109、110号进行现场报名(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
1.报名费用:800元。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竞标申请书、(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参与报名)。
3.(企业)竞标申请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参与报名)。
4.竞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大理金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340 9490 03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北市区支行
注意事项:
1.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进账,在提交竞标履约保证金时请添加备注:龙祥社区西环线以西闲置土地招租项目竞标保证金字样。
2.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截止。
3.竞标结束后,未中标的竞标人保证金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方中标后如不履约签订合同、缴纳租金,竞标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十一、凡报名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价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标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标须知》等资料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招租的招租代理服务费由承租人支付。
十二、报名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后自行联系大理金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谢丽斌-*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审核,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将给于缴纳保证金的资格,若报名资料不通过,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报名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十三、竞价规则:
多次报价,价高者得(详见招租文件)。
十四、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不能按规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招租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的,以及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招租文件》及《竞标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竞标履约保证金及招租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应承担向我公司支付本次招租的招租代理服务费等相关法律责任:
(1)竞标人恶意串通的;
(2)竞标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中标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5)中标人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违法改造经营的。
3.本次招租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按竞标须知的要求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如未按竞标须知的要求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的,应按每延迟1日应向大理金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未付招租代理服务费数额的5%的违约金,招租代理服务费仍需支付。
4. 给委托方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5. 成交后,中标人有违约责任的第1、2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及竞标履约保证金。
6.违约人保证金的处置:
(1)若违约人已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的,保证金交由委托方处置。
(2)若违约人未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我公司招租代理服务费,结余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十五、招租信息发布方式
大理市太和街道办事处龙祥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场粘贴,平台发布及其他网站或媒体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招租人:大理市太和街道龙祥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龙祥社区龙泉组团B区68号
联系人:刘副书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租代理机构:大理金依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海东新区洱海福门10栋二楼商铺109号、110号
联系人:谢丽斌、李文广、马杨昆、唐萍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实拍详情:
编辑:陈琳玲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第六十八条 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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