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 已发布公告的采购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延期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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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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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目的是什么?

答:采购项目的属性应当基于采购标的主要内容进行判断。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目的,是明确不同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的法律适用问题,即适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还是招标投标法规体系,进而根据采购项目属性确定采购方式、评审方法(价格权值)、适用的采购政策、定价方式和合同性质等。

2.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招标采购项目,如何确定项目属性?

答: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既有货物又有服务的招标项目,如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项目属性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来确定。

3.系统集成项目包含多个系统,比如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数据软件等,该项目属性为服务还是货物?

答:若是软件系统集成项目,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确定项目为软件集成实施服务(C16020300);若是硬件及附带软件进行安装、调试的项目,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确定项目属性为硬件集成实施服务(C16020200)。无论是软件集成实施项目,还是硬件集成实施项目,该系统集成项目属性为服务。

4.政府采购项目可否只竞争单价,按成交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总价?

答:可以。采购人应当在明确服务标准、定价原则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择优选择供应商。采购人可与其签订单价固定、数量不确定的采购合同,据实结算。需要指出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并不是没有预算金额的合同,采购人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数量做出预估。

5.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能否长于5个工作日?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规定,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设定公告期限主要是为确定潜在供应商通过下载方式获得招标文件时,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起算日期,不能长于5个工作日,也不能短于5个工作日。

6.招标文件售价有标准吗?为何有的招标文件卖得那么贵?

答:多地物价部门曾发布招标文件售价标准,一般在200~500元/份。招标文件售价只能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鼓励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电子采购文件必须免费提供。供应商发现招标文件价格过高,可以报财政部门责令其整改。

7.已发布公告的采购项目什么情况下应当延期开标?

答: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如果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8. “开标一览表”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开标一览表”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用的表格,集中归纳了在开标时需要宣布的投标人主要投标信息。但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九条赋予“开标一览表”新的内涵,除招标文件未另行规定外,“开标一览表”的作用还包括在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

“开标一览表”的内容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标的、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如主要投标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交付或者服务期限等)。“开标一览表”规定内容过多,会延长开标时间,增加宣布失误的概率。所以符合法律规定是基本要求。

一 审:姜 磊

二 审:崔 鹏

三 审:马 新 宇

责 编:佟 鑫

素材来源:采购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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