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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香洲造贝学校 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
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校园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位于香洲区造贝路8号,为完善校园安防视频存储系统,保障校园监控录像稳定存储、正常回放,经学校研究,实施校园监控存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质保服务项目。项目包含设备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质保维保等全部工作。
(二)项目编号:XZQZBXX202602
(三)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校园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辅材、培训、质保、税金等全部包干费用)
二、采购内容及设备技术参数
本项目所有设备为全新原厂未拆封正品,提供产品合格证以及原厂质保承诺,不得指定品牌,所有设备满足安防监控使用要求。
(一)系统施工及调试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设备送货上门、现场安装、硬盘上架、系统配置、录像策略调试、整机联调,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录像存储、回放功能正常。
2.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完成竣工验收,交付学校使用。
3.对学校管理人员开展现场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录像回放、录像备份、硬盘状态查看、基础故障排查等操作。
4.项目验收时向校方交付设备台账、产品合格证、质保卡、操作说明文档。
(二)质保与售后
1.硬盘录像机原厂质保不少于3年;全部监控硬盘原厂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更换故障硬盘、维修主机,免收配件费及上门服务费。
2.故障响应: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故障。
三、合同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供货安装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质保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共计48个月,质保期满且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包括: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供货及安装调试能力的正规工商注册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交采购方核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和项目实施方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招标活动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提供官网相关截图)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责任要求
中标服务商的总体责任是完成监控存储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维修,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1.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安防相关规范开展实施,实施方案须经学校确认后执行。
2.施工产生的包装废料等杂物,应在施工结束当天清理外运,不得遗留在校园;做好校园原有设施成品保护,造成损坏的,须原样修复或者照价赔偿。
3.作业人员在校内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乱扔垃圾、打闹嬉戏、大声喧哗,虚心接受学校的监督意见。若出现损坏学校公共设施的情况,须按照学校赔偿制度进行赔偿或按原物品原样更换。
4.因乙方设备质量、安装配置问题造成系统故障,乙方应无条件完成整改;若乙方无故中止质保服务,需承担由此给学校造成的全部损失;学校因政策原因终止合同,应按照实际已完成合格工作量结算款项。
六、招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为公开招标:在符合投标资格的条件下,采用最低报价中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设备、运输、辅材、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税金等所有费用),超出限价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有意服务商到造贝学校现场报名,并按第四条服务商资格要求按时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含报价单、实施方案)应统一用档案袋密封后递交,未密封的不予接收。
2.资料递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门卫室。
3.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9月18日公告发布时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7:30,过期的不予接收。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至少3家,中标公司不得转包。
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日8:30。
5.开标地点:造贝学校会议室。
6.提交资料报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中标方式:报名登记截止后,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纪律监督小组、教师代表的监督下,集中开标,根据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中标,若第一名退出,依次由第二名中标,以此类推。
七、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对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合同签订。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
八、费用支付方式
根据上级拨付的学校经费情况,以及学校验收领导小组验收服务商履约情况,凭公司开具的发票据实支付。
九、其他事项
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所有。
2.服务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现场勘察、投标文件编制等全部开销。
3.服务商投标前可联系校方现场勘查校园,充分了解现场安装条件,勘查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造贝学校另行通知或解释。
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造贝学校校园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报价表(模板)
https://www.kdocs.cn/l/cogIf4nYRE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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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党政办公室
编辑:张 龙
初审:李佳宁
二审:杨彩霞
终审:王原全
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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