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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树勋学校
根据《长春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长府办规〔2026〕1 号)及《长春市南关区第四实验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遴选文件》要求,我校于 2026 年 6 月 6 日组织完成长春市南关区第四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车运营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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