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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民族干部学校
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干部学校布草洗涤服务采购项目邀请函
各供应商:
为保障学校办学、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需要,现对我校布草洗涤服务项目开展比选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布草洗涤、消毒、熨烫、整理一体化服务采购,本次比选服务为全包含税报价,包含洗涤耗材、人工、运输、消毒、分拣、配送、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洗染服务”或“布草洗涤”);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洗涤场所、洗涤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政处罚记录(承诺函);
5.具备有效期内CMA/CNAS第三方机构出具全套检测报告:公共卫生用品用具卫生检测报告、主洗涤液/中和酸剂检测报告、主洗粉检测报告、涂污乳化剂检测报告、增白增亮洗衣粉检测报告、含氯/氧漂白粉检测报告、柔顺剂/乳化剂检测报告、毛顺剂检测报告、彩漂剂检测报告。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清洗项目名称 |
单位 |
说明与技术要求 |
1 |
床上用品洗涤服务 |
件 |
含床单、被套、枕套、床尾垫巾、被芯、枕芯;统一清洗、高温消毒、除渍、熨烫、折叠整理 |
2 |
卫浴用品洗涤服务 |
条 |
含浴巾、面巾、地巾、方巾;高温杀菌、去黄去渍、柔顺处理 |
3 |
其他布草洗涤服务 |
件 |
浴袍、毛毯;深度清洗、除螨消毒、烘干整形 |
1.成交供应商定期按需洗涤采购人布草,包括床单、被套、枕套、床尾垫巾、被芯、枕芯、浴巾、面巾、地巾、方巾、浴袍、毛毯。
2.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收取需清洗的布草,每次清洗在72小时内处理完毕并送回,按采购人要求分类分楼幢分装,折叠、铺装或悬挂,在收取和送回及存放过程中,应防止二次污染。
3.所有洗涤布草均采用水洗方式,水洗后的布草整洁、柔顺,白色布草或其他纺织品不泛黄。
4.提供去渍、消毒、洗涤、熨烫等服务符合卫生健康要求,不安排患有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从事洗涤工作,不使用对人体有害的设施设备、制剂、方式洗涤,无明显的洗涤剂气味,无残留异味;清洗须干净、无污渍残留,熨烫应平整挺括,无变色、串色、脱色,无破损、无变形缩水、无饰品不齐等。
5.具体洗涤服务数量,以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处收取的送洗布草种类、数量和洗后送回时,采购人实际签收的为准。
6.每年至少提供2次抽样织物的消毒检测合格报告,检测结果中细菌、理化等指标达到采购人要求。
7.因洗涤不当,造成布草损坏、变色、丢失,原价赔偿。
(三)其他服务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必要的服务人员(上岗前需提供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成交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为本项目服务配备相关洗涤设备和运送车辆等,设备和水电气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作业,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采购人每季度进行洗涤服务质量调查,若连续两次满意度低于80%,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5.采购人在遇突发性公共事件或突发性传染病时,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发起应急要求的30分钟内做出应急响应,并在2小时内完成应急处理。
五、报价要求
1.填报《布草洗涤报价表》中的“含税单价”。
2.报价须为含税价,注明税率。
3.本项目年度支付上限为人民币8万元整(大写:捌万元整),合同期为1年。该金额为甲方因本服务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最高累计付款额,不作为甲方承诺的最低业务量或保底采购额。乙方(供应商)不得以年度支付上限未达成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补偿或索赔。
4.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实际结算金额 = 中标单价 × 实际洗涤数量,每月/每季度核对确认后支付。年度实际结算总额未达8万元的,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补足差额。
5.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均价,不得恶意低价竞标;
6.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汇总结果为准;大写总价与小写总价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7.报价文件及资质资料需密封装订,封口加盖公章。
布草洗涤报价表
序号 |
布草品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小计金额(元) |
1 |
床单 |
100 |
||
2 |
被套 |
80 |
||
3 |
枕套 |
150 |
||
4 |
浴巾 |
60 |
||
5 |
面巾 |
80 |
||
6 |
地巾 |
30 |
||
7 |
方巾 |
100 |
||
8 |
浴袍 |
20 |
||
9 |
床尾垫巾 |
40 |
||
10 |
被芯 |
10 |
||
11 |
枕芯 |
20 |
||
12 |
毛毯 |
15 |
||
合计 |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价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 |
20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5分,最多得15分。注:①提供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②中标(成交)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以签订时间为准。 |
15 |
履约能力 |
1、供应商具备开展洗涤服务业务的场地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5分;400(含)-500(不含)平方米的,得4分;不足400平方米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注:提供投标人具有该场地的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场地为投标人租赁的,则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场地面积,否则不予计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设施设备: ①洗衣机:达到1台得基础分5分,每增加1台得5分,最多得15分; ②烘干机:达到1台得基础分5分,每增加1台得5分,最多得15分; ③熨烫机:每配备一个熨烫机得5分;最多得10分。 注:以上设施设备提供现场图片和购货发票复印件(如设施设备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费用转账凭证),未提供齐全不予相应计分。 |
45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③售后服务范围;④售后应急处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以上四项内容完整、能响应项目实际工作需要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2.5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或不合理是指存在:①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②套用其它方案、③逻辑漏洞、④科学原理错误、⑤方案内容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文字或图案内容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 |
20 |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持续提供洗涤服务;
2.服务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干部学校(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向阳街207号);
3.售后服务:洗涤出现破损、未洗净、消毒不达标等问题无条件重洗、按价赔偿;
4.履约期间按需提供洗涤产品合格证明及批次检测报告;
5.配套服务:供应商免费上门收取脏布草、配送洁净布草,定期协助盘点布草;
6.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八、验收办法及标准
1.履约验收主体: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干部学校
2.履约验收时间:单批次布草送达当日完成现场验收;月度履约验收于当月结束后5日内组织审核、验收。
3.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验收。
4.验收标准:按国家公共洗涤消毒相关规范、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技术指标约定存在异议,按标准更高的条款执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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