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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国学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国学校2026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平月路200-202号广州市南国学校
3.基本情况:
项目包含广州市南国学校初中部和小学部校园内部及门口、周边等。
4.服务期限:12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二、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策要求
(一)最低工资标准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二)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总体要求
(一) 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中标人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1.保安人员素质要求
(1)保安从业人员需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需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2)保安队长要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
(3)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年龄20~55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退伍军人为佳。
(4)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熟知采购人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中标人要加强对保安业务的管理,确保保安在服务区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2.保安人员工作要求
(1)服务范围包括日常门岗值勤,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包括广场、通道、停车场、建筑物等。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物业管理范围的安全、有序。
(3)对一般外来的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
(4)办公及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在休息放假期间,做好进出人员的询问登记。
(5)重要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做到24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
(6)加强管理,预防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旦发现事件苗头需立即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7)配合完成物资搬运、器材挪放等临时后勤协助任务,服从学校其他后勤相关工作安排。
(8)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二) 采购人按实际需要,保安从业人员需知法、懂法、守法,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三) 中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制定保安服务方案,建立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规章制度。
(四) 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等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五)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
(六) 中标人需对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七) 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保安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八) 中标人与保安员签订用工合同时,需采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九) 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中标人需在日内予以补充。
(十) 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人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十一) 中标人需为保安员配备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器械等装备。
(十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项目不得转包。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负责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卫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医疗救援、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等)。
2.维护服务区域内的正常秩序,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事件、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负责对服务区域进行流动巡查,对一些重点地段需加强巡查保护。
4.更换保安人员须与学校至少提前一周协商一致。
5.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服务内容进行增减及细化。
(二)工作要求
1.保安员岗位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中标人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
2.保安员需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人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
3.保安员需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4.中标人需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
5.保安员需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6.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六、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一)人员具体岗位设置
保安队长1人,保安员12人,共13人。
(二)人员素质要求
1.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2.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遵纪守法,无违反计生政策规定;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
5.保安必须经过防恐防暴的培训,具备保护师生安全的能力。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需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需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3.中标人需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需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
七、服务费用
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每月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一)保安员工资和补贴(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等);
(二)购置从事保安工作必备的统一的服装、器械等装备费用;
(三)购买保安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四)保安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
八、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当月服务验收申请,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交付采购人。
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格发票后,即启动当月服务费的支付流程。如遇采购人因财政问题无法及时支付的情况,可有双方提前协调沟通,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九、比选安排
1.材料递交
(1)资料内容: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证书、报价清单、服务方案、服务经历、信用证明等。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均应盖章、密封。
(2)递交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下午18:00截止。
(3)递交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平月路202号广州市南国学校初中部保安室
2. 比选时间
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下旬
3. 咨询电话
王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单位:广州市南国学校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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