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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舒心茶语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一、施工阶段管理要求
(一)施工主体与方案编制
1. 资质要求:安全设施施工必须由具备对应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开展。
2. 基础安全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内必须配套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3. 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需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带安全验算材料;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双人签字后方可落地实施。
(二)施工单位质量与隐患管控责任
1. 质量主体责任:严格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对安全设施整体工程质量全权负责。
2. 图纸问题处置:若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存在错漏,第一时间同步告知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单位,由两方完成修正处理。
3. 重大隐患停工流程:施工中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同步上报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工。
(三)工程监理单位监督职责
1. 方案审查义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核验内容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隐患分级处置流程:
一般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严重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同步告知生产经营单位;
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监理单位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
3. 监理责任: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需依法依规落实监理工作,对安全设施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项目试运行管理规定
1. 试运行前置检查:安全设施完工后,生产经营单位先行自检,整改全部问题后再启动试运行。
2. 适用范围:法规明确要求试运行的建设项目,正式投产/投用前必须开展试运行。
3. 试运行时长标准: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国家专项规定行业、特殊项目不受该时长限制。
4. 化工危化项目备案要求: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化工类建设项目,试运行前需将试运行方案报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管理
(一)需第三方验收评价的项目清单
以下项目竣工/试运行结束后,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验收评价,出具验收评价报告:
1.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2.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项目(含长输管道输送危化品项目);
3.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
4.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5. 使用危化品且用量达标化工生产项目(危化品生产类项目除外);
6. 法律法规、国务院划定的其他高危建设项目。
(二)竣工验收通用流程
1. 前置条件:完成试运行、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高危项目);
2. 组织主体:由生产经营单位牵头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3. 资料留存:验收全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存档备查;
4. 投产准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未通过验收不得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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