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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文旅传媒
温州市白鹿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白鹿演艺公司”)系鹿城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温州市鹿城区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因鹿城文化中心日常工作所需,采购灯光维保服务,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应资质,能够提供专业的设备维保及灯光设备操控技术服务,并能提供专业舞台灯光师控场。
一、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1、灯光、音响、LED屏幕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2、灯光设备操控技术服务
(1)服务周期:一年;服务总费用包含提供 60 场(会议、演出)灯光设备操控技术服务(活动前对接、彩排均不计入场次),若服务期限届满未达 60 场次的,则按单场服务单价从服务总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若场次超过60 场的,甲方就超过场次向乙方按单场服务单价另行支付费用。服务场次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服务台账为准,费用金额根据实际服务场次确定。
(2)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按甲方活动需求提供灯光设备的操控技术服务,配合灯光系统前期衔接工作及负责成像灯、变焦灯、LED帕灯、切割灯、平板会议灯、MA2系统的专业控台等。根据活动流程提前定制灯光方案,声光联动调试,全程参与彩排,活动结束后设备复位、程序归档与场地设备还原,需全程专人在岗值守。
(3)甲方因活动需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在活动前1日通知乙方,如重要会议及临时紧急活动,甲方可临时通知,乙方舞美灯光师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技术支持。
(4)驻场技术保障,参与装拆台的现场监督,配合每次活动前后的舞台拆装调试,全程跟进舞台设备搭建、拆卸作业,监督灯光、音响、屏幕设备拆装规范度,核对设备摆放、线路布设、点位安装情况,规避违规操作,保障拆装作业安全合规进行等。
具体见附件《灯光维保服务协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鹿城区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第十九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截至询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4、工商营业执照需涉及舞台工程施工和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租赁;LED显示屏安装、调试、维修、租赁等相关符合条件经营范围;
5、供应商应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核发的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能力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综合类资质);供应商派驻项目现场的灯光师,须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舞美灯光师能力等级证书。
四、所需材料
1、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能力等级证书(企业)
(2)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舞美灯光师能力等级证书(个人)
2、报价函(加盖公章)
(1)年度打包总价:一年不少于2次灯光、音响、LED屏幕设备维保+ 60场灯光设备操控技术服务(活动前对接、彩排均不计入场次)+ 活动全程的现场对接工作(报价标准:年度打包总价不得高于7.8万元/年)
(2)单场服务单价:未满或超出合同60场后单场的价格(本报价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场)
3、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供应商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30-11:30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12号鹿城文化中心3楼小剧场现场报名,本项目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白鹿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鹿城区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灯光维保服务协议
温州市白鹿文化演艺发展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源:温州市白鹿文化演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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