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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WXSGZ-2025-GGCG-001
发布日期:2025 年 11 月 10日
采购人: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广告制作安装、宣传用品采购管理流程,优化采购成本控制,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现对“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广告制作安装、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进行供应商公开邀标,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为学校提供长期稳定的相关服务。
供应商需承接我校所需全部广告用品、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运输配送及安装调试服务,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印刷品类:宣传册、招生简章、教学资料汇编、通知公告、荣誉证书等各类纸质印刷品;
2.展示用品类:易拉宝、X 展架、立式宣传牌、道旗、落地广告牌、舞台背景板等;
3.户外广告类:条幅、喷绘(含户外大型喷绘)、宣传气球(含空飘气球)、墙体广告等;
4.场景搭建类:校园活动舞台搭建、庆典场景布置、临时宣传展位搭建等;
5.其他相关服务:根据学校临时需求提供的个性化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重要说明:
1.本项目设置《单价限价表》,供应商投标报价中,各类产品 / 服务的单价不得超过对应限价,任一单项单价超过限价的,整体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需对所有品类服务进行报价,不得遗漏核心服务项,否则视为不响应邀标要求。
1.内容合规性要求:
所有广告及宣传内容需严格按照甲方(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提供的样品、文字素材或设计方案执行,不得擅自篡改内容、调整设计风格;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园文化建设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违背教育理念的信息,若因内容合规性问题导致的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1.质量标准要求:
产品质量:印刷品需保证字迹清晰、色彩准确、无漏印 / 错印、纸张材质符合甲方指定标准;展示用品及户外广告需选用耐用材质(如喷绘布须具备防水防晒特性、金属立牌需做防锈处理),确保正常使用场景下至少 12 个月内无明显损坏、褪色。
安装质量:涉及安装的设施(如广告牌、道旗、舞台等)需按甲方指定位置及技术要求施工,安装牢固、平整,无安全隐患;安装完成后需经甲方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维护保养要求:
对已安装的固定广告设施(如长期户外广告牌),供应商需提供定期维护保养服务,维护周期为每季度 1 次,内容包括清洁、紧固部件、修复轻微损坏等;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电话或书面通知),供应商需在 2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需提前与甲方协商并出具解决方案),维修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额外支付。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实行 “一年一签、年度考核” 机制;每年服务期满前 30 天,甲方对供应商年度服务质量(含产品质量、响应速度、维护效果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服务地点: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指定地点(含校本部及甲方明确的其他校区 / 活动场地),供应商需自行承担产品运输至服务地点的费用及风险。
3.付款方式及条件:
结算周期: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支付上月应付货款;
付款依据:甲方根据上月《采购订单》《验收单》(需甲方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需备注“威信三中广告宣传用品采购 + 年月”)进行款项核实,核实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合格发票或验收资料不全导致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产品设计制作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费、税费及合同期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报价需单独列明各类产品 / 服务的单价及总价,未按模板格式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4.验收标准: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邀标书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条款执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邀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5 年 11 月 12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三省楼一楼后勤管理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制作、印刷服务或相关类别);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近 1 年内(2024 年 11 月至今)类似服务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 1 份);
1.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6 日 12: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甲方有权拒收;
2.提交地点: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三省楼一楼后勤管理办公室;
3.响应文件要求:
需包含《响应函》《报价单》《资质证明文件》《服务方案》(含质量保障措施、维护计划)《业绩证明》等材料。
响应文件需胶装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皮注明 “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广告制作安装、宣传用品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 / 副本)”“供应商名称”“日期”,同时进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本邀标书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采购合同》条款不得与本邀标书核心要求冲突;
2.供应商需承诺在服务期内,若甲方因政策调整或办学需求变更服务内容,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需及时协商后续处理方案。
采购咨询:
地址: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三省楼一楼后勤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威信县第三高级中学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