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传媒大厦1号楼113号商铺招租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招租公告| 传媒大厦1号楼113号商铺招租

保山永昌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租公告

保山永昌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保山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资产运营管理、投资开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产权交易等业务。为有效配置国有资源,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盘活资产资源,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传媒大厦商铺

01

一、资产情况

资产位置及概况: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传媒大厦1号楼113号商铺(建筑面积107.42㎡)。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报名时需提供: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须知

(一)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守法经营,保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合理利用租赁物,不得在租赁物及其范围内开展任何违法、违规、犯罪活动;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安全责任及各项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税费等)。

(二)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自行对招租资产现状进行踏勘和考察,或联系招租方工作人员咨询详情。一旦完成报名,即视为对资产现状、实际面积、周边环境等所有相关情况均已认可,无任何异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或反悔。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装修方案需提前告知招租方并获得同意,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不可移动的装修成果无偿归招租方所有(可移动装修设施除外)。

(四)若有多名意向承租人报名,将采取公开竞租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人。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租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税费、物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如未租赁,长期有效。

报名地点:隆阳区传媒大厦1号楼3楼307室

联系电话:李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 辑|胡淏程

初审初校|张 静

复审复校|王 丹

终审终校|杨世鑫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