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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工程维修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创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工程维修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式:公开询价;
(三)采购内容:工程维修类物资(具体品类及规格详见《海创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工程维修类物资清单》);
(四)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配送地点:海创公司指定各项目(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六)采购预算:28.5万元,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物资相关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内容;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由其中一家投标人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五)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物资清单:详见《海创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工程维修类物资清单》);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
3.样品要求:供货前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样品,经确认无误后按样品标准供货;
4.交货要求:接到采购订单后3日内送达指定地点,特殊紧急订单应优先满足;
5.售后服务:产品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价要求
参与询价的意向投标人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响应函、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满足信誉要求承诺函前往指定地点参与报价,报价资料均需密封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资料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价。
五、报价要求及付款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本项目报价总价作为评审依据,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根据实际清单据实结算,结算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价。报价包含产品价、包装、运输、装卸、税费等所有费用,为最终结算价。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乱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二)报价清单须按附件格式填写,如投标人报价核算有误,则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式进行计算,即单价较低以单价计算,总价较低以总价计算,总价作为评标依据,分项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该季度结束后次月对该季度合格供货量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四)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
六、其他要求
(一)信息保密要求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告、公布、出版、转让等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不得将采购人项目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用作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
(二)争议解决
项目服务过程中,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评审办法
(一)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不接受二次报价;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中标候选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二)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除:
1.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除情形的;
5.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
八、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投标函(不含报价);
2.报价函(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多个报价的将视为报价无效。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证照;
5.满足信誉要求承诺函;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合同签订
中标候选人在询价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1.中标人供货延迟违约:
若中标人未按订单约定时间(48小时内)交货,每逾期 1天,按该批订单货款总额的0.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该批订单,且中标人需赔偿采购人因缺货产生的应急采购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溢价采购费、运输费)。
特殊紧急订单逾期超过 24 小时的,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订单,并扣除该中标人当月结算货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
2.中标人质量违约:
若交付产品不符合本公告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退换货导致采购人缺货,中标人还需按本条款第1项承担延迟违约责任。
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安全事故、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中标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行政处罚金、品牌损失赔偿等),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3 年内不得参与海创公司任何采购项目。季度内累计出现 3 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服务期限。
3.中标人资料虚假违约:
若中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信用记录等资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一经查实,采购人立即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立即解除,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 20% 的违约金;若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需全额赔偿。
4.中标人转包/分包违约:
中标人违反本公告“不得转包或分包” 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需支付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重新采购产生的差价损失。
5.中标人售后服务违约:
采购人提出质量异议后,中标人未在24小时内响应或未按“三包”要求处理的,每逾期1天按异议产品货款的1% 支付违约金;拒不处理的,采购人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损失费用,不足部分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6.中标人发票违约:
中标人未按约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发票存在瑕疵导致采购人无法抵扣的,需在采购人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且需向采购人支付发票金额10% 的违约金;逾期未重新开具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直至问题解决。
7.违约金执行说明:
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可由采购人从应付货款或质保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除采购人已解除合同的情形外)。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合肥市瑶海区天井湖路一号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07室;
2.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
3.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表须现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
4.纸质投标文件封面需密封提交,加盖骑缝章;
5.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报价文件,拒绝接收。
十二、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合肥海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天井湖路一号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07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如对项目及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40,14:30-17:30)电话咨询。
附件:
海创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工程维修类物资采购项目响应文件.doc 海创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工程维修物资采购清单.xlsx合肥海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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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海创公司 编辑:曹荣升、蔡亚岚 审核:周智明 终审:张胜亚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