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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市2025年畜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推动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畜牧产品有效供应,鼓励规模养殖场(户)适时出栏补栏,实施畜牧业提升项目,促进养殖场户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现将大方县2025年畜牧业提升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方县2025年畜牧业提升项目
二、奖补对象
大方县辖区内出栏生猪、肉牛养殖场(户),本项目中出栏指进入屠宰环节的牲畜。
三、奖补时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奖补标准
市级项目资金100万元,出栏生猪、肉牛按照200元/头进行补助,补助数量共计5000头。
五、申报条件、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生猪体重在125公斤以内,散户出栏生猪体重在150公斤以内;养殖场(户)出栏低效能繁母猪可以不受体重限制。
2.肉牛:出栏威宁牛等本地小黄牛体重在400公斤以内,出栏本地小黄牛以外的西本杂育肥牛、安格斯牛、西门塔尔牛等体重在600公斤以内。
在出栏方面如有国家、省、市、县给予奖补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奖补。
(二)申报材料
1.大方县2025年畜牧业提升项目补助申报表;2.申报个人/单位承诺书;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栏低效能繁母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应载明是母猪,未载明的需申请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出具母猪证明);4.出栏体重佐证(可向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销售金额、数量、单价、榜单等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出具符合申报体重的证明);5.种畜禽规模养殖场需提供种畜禽经营许可证;6.其他补充材料(如落地报告等)。
(三)申报程序
通过逐级申报的方式,养殖场(户)向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街道)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以养殖场(户)申报时填写的申报表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补贴,先报先补,补完为止。
请各有意向养殖场(户)知悉并相互转告,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人:黄佑洪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方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ND
来 源:畜牧渔业发展与兽医管理股 微 编:彭 进 一 审:宋书弦 二 审:郝永镇点,点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