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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 行政云
为规范学校零星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障物资供应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采用比选方式确定1家教学办公用品及设备耗材供应商和1食堂日常耗材及清洁用品供应商。
特别说明:教学办公用品及设备耗材供应商、食堂日常耗材及清洁用品供应商属两个类别,供应商可只参加一个类别或参加两个类别的比选。如果参加两个类别的比选,须分别递交比选资料。
01
项目名称
成都市石室联合弘文学校
教学办公用品及设备耗材、
食堂日常耗材及清洁用品供应商比选
02
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0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http://www.ccgp-sichuan.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等渠道可查询的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04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总体服务内容
(1)参与教学办公用品及设备耗材的供应商提供用品应当包含桌面文具类、书写工具类及设备耗材类物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明细参考附件一):
桌面文具类:档案盒、订书机、文件袋、双面胶等;
书写工具类:签字笔、记号笔等;
设备耗材类:彩色打印纸、南孚电池(5号)、插线板等。
(2)食堂日常耗材及清洁用品供应商提供用品应当包含食堂日常耗材类、清洁用品类物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明细参考附件二):
食堂日常耗材类:钢地刷、一次性口罩、片碱、防酸碱筒靴等;
清洁用品类:84消毒液、一次性线手套、排拖等;
2.产品配送要求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送货需求及时配送物品,配送时长不得超过1小时;对于学校紧急配送的情况,配送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提供承诺函)。
3.产品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安全及环保标准。产品应满足其设计用途,具备应有的安全性、耐用性和功能性(提供承诺函)。特别说明:对于食堂所使用的洗洁精、84消毒液、保鲜膜、洗碗机清洁剂和催干剂需经过具有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提供检测报告)。
05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一年。
(二)付款方式:定期结算。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款项。具体支付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06
评分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评审说明。主要评审因素包括:价格合理性、服务方案、产品质量、履约能力。
07
比选资料的递交
(一) 比选资料递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 1月26日17:00,过时不予接收。
(二)比选资料递交内容:将以下内容准备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A4纸装订,密封提交。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满足资格条件的承诺函。③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如无故不签订合同或故意拖延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并将该中选供应商列入本单位非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拒绝参与本单位非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④报价单(格式自拟,参考附件评审标准说明)。⑤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该供应商除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还将列入本单位非政府采购黑名单,三年内拒绝参与本单位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提交比选文件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365号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教学办公用品及设备耗材评审标准说明
附件2:食堂日常耗材及清洁用品评审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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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石室联合弘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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