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村镇秀和村委红坭水库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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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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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村镇秀和村委红坭水库招租公告

象州县寺村镇秀和村委现有红坭水库,位于寺村镇秀和村委附近,最高水域面积约200亩,因承包期满,拟于近期公开招标,欢迎各界人士、各企业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方式进行,以投标金额高者确定为中标方(投标底价为20000元/年,投标金额低于投标底价为无效标)。凡报名参加投标者,需交纳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至寺村镇秀和村委,未中标者,押金将于开标结束后三天内退还。

一、报名地点:寺村镇秀和村委

二、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红献 4392315、*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详情见《寺村镇秀和村委红坭水库招标细则》

寺村镇秀和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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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村镇秀和村委红坭水库招标细则

寺村镇秀和村红坭水库因承包期满,拟于近期公开招标,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寺村镇秀和村委红坭水库招标细则如下:

一、投标者条件和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投标者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

2. 无不良诚信记录;

3. 有一定经济实力,能按期缴纳租金;

4. 具备管理水库灌溉的能力和责任心,做好水源管理。

(二)合同租期:

结合相关文件要求,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红坭水库租期为5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中标后,根据中标总金额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二、招标方式与操作规则

(一)报名:

本次招标采用暗标方式进行。凡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需提供委托书)到寺村镇秀和村委报名,并现场交付竞标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未中标者,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押金;中标者,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

报名结束后,如有3家以上投标者报名并交纳押金,即可通知具体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者应在开标前制定承租计划并制作标书,将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标价金额填写在招标纸上,用信封密封(投标底价为20000元/年,投标金额低于投标底价为无效标),做好开标准备。

(三)开标:

投标工作由秀和村委会会同寺村镇政府主持,并邀请镇纪委同志到场监督指导。投标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需提供委托书),按通知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到场参加竞标,并提交标书。以投标金额高者确定为中标方。

(四)签约:

中标者应在确定中标后立即与村委签订承租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在三日内支付租金。

三、违约责任

(一)中标者若反悔未按要求签约,视为恶意竞标,不退还其所交押金,取消中标资格,且不得在本村参加任何竞标活动。重新发布公告,启动下一轮招标。

(二)中标者利用承包水库从事影响环境评价、违反行洪要求、阻碍群众农田灌溉用水等行为,影响水库正常功能发挥的,秀和村委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交租金不予退还。

(三)中标者不得私下转让红坭水库。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的,秀和村委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交租金不予退还。

(四)中标者不得在水库投放农家肥、滤泥、人畜粪便等。未经允许投放的,秀和村委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交租金不予退还。中标方可以投放生态环保料,但排放灌溉水必须达到国家二类水质标准。

(五)承包期间,如水库堤坝需新建或加固维修,资金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期满后,相关设施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合同期间承包方投入的固定资产,合同期满后由承包方自行处理,且处理不得影响水库正常使用,发包方不对资产进行评估和接收。

四、其他事项

(一)中标者须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事项。

(三)合同期满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权。

五、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寺村镇秀和村民委员会。

寺村镇秀和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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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覃言 校对:罗惠元 审核:刘奕晨、谢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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