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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电信阳光招标 网优大师兄
本询比项目为 2026年佛山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干扰整治项目框架采购询比(标段编号:GD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6 年佛山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干扰整治项目框架采购,提供佛山市干扰整治的技术服务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预算:900000.00 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54000.00 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时间:框架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单项项目在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在单项订单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单项订单完成后提供三个月干扰质保期。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900000.00 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54000.00 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 3 年(2023 年 4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
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移动无线网络优化技术类的相关服务经验,至少提供一份同类项目合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须拟派 1 名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须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至少 7 人(含干扰处理专职人员 5 人,项目专职人员 2 人),其中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至少 5 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至少 3 人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可重复计算。
(3)供应商须在拟配备的人员情况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干扰处理专职人员、项目专职人员,所有人不得兼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5 年 10 月 1 日以后缴纳的任意 3 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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