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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疾控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疾控领域
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疾控领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实施质效,保障项目科学、高效、有序推进,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拟公开遴选专业机构,承担我省疾控领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现将相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疾控领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
(二)项目执行周期
1 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三)项目拟采购服务说明
项目总经费50 万元,本次共资助10 个疾控领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服务费用5万元,包含于项目总经费内,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该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且为服务类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服务范围:全面负责 10 个疾控领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从立项申报、过程监管、中期督导、资料审核到结题验收的全流程管理工作;配合省疾控局制定完善海南省疾控领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协助对各项目执行单位经费报销、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保障项目经费规范合规使用;完成省疾控局交办的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申报机构资格要求
0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拥有稳定的专业服务团队。
02
具备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领域项目管理、科研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疾控领域业务流程、项目实施规范及经费管理要求。
03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4
拥有专职工作人员,团队人员熟悉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卫生领域经费管理政策,具备项目统筹、审核监管、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能力,能够高效完成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0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不允许分包、转包管理服务工作。
三、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机构需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具体如下:
(一)项目管理机构遴选申报表(附件);
(二)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申报时提供);
(三)机构简介、专业团队人员配置及相关资质、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工作经历证明;
(四)近 3 年承担同类卫生健康、疾控领域项目管理相关工作业绩证明(合同、验收文件等);
(五)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包含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管控、经费管理、服务保障等内容);
(六)管理费用报价方案;
(七)信用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八)其他可体现机构资质、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官网公开发布,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二)材料报送
申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密封装订)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刻录光盘)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及评审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对申报机构的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组织评审小组,从机构资质、业绩经验、团队实力、实施方案科学性、报价合理性、服务承诺等方面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拟选定机构。
(四)结果公示
拟选定机构名单在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承接机构。
(五)签订合同
双方按照公告及申报内容,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权责义务、费用支付、考核要求等事项。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
(二)报送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3楼305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且 3 年内不得参与我省疾控领域相关项目遴选。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机构自行承担申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
(三)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公告遵循公平、合法原则,如有未尽事宜,以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解释为准。
附件:海南省疾控领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机构遴选申报表
海南省疾控领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机构遴选申请表
来源:海南省疾控局
编辑:代雪琴
责编:范佳铭
审校:许 珂
审核:邱 丽
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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