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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
2026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
项目概况:
2026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尖小、尖中、尖幼、周实、张实、黄小、黄中、解小、灌小)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 8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LW-CG-202607004
项目名称:2026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尖小、尖中、尖幼、周实、张实、黄小、黄中、解小、灌小)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73840元/学年(预算金额低于学年总收入基数的20%)
最高限价:尖小限价150000元/学年;尖中限价171600元/学年;尖幼限价39200元/学年;周实限价90400元/学年;张实限价47000元/学年;黄小限价97400元/学年;黄中限价122040元/学年;解小限价100000元/学年;灌小限价156200元/学年。报价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6食堂劳务派遣服务(尖小、尖中、尖幼、周实、张实、黄小、黄中、解小、灌小)项目(二次),包括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简称尖小)、响水县小尖中学(简称尖中)、响水县小尖镇中心幼儿园(简称尖幼)、响水县周集实验学校(简称周实)、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简称张实)、响水县黄圩中心小学(简称黄小)、响水县黄圩中学(简称黄中)、响水县解放路小学(简称解小)、响水县灌东小学(简称灌小)等九所学校食堂管理服务及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服务人员、菜肴加工制作、就餐服务、服务区域的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等,就餐总人数:尖小约710人就餐、尖中约500人就餐、尖幼约100人就餐、周实约300人就餐、张实约200人就餐、黄小约410人就餐、黄中约300人就餐、解小约290人就餐、灌小约415人就餐(上述人数按2026年春学期实际就餐人数预估)。劳务人员需求合计42人,分别为尖小7人、尖中6人、尖幼2人、周实4人、张实3人、黄小4人、黄中4人、解小5人、灌小7人。详见询价文件“项目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学年(薪酬按10个月为1学年计算发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满足条例: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询价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必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
获取采购文件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 8 月 8 日至2026年 8 月 12 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地址:响水县县城江苏银行北侧二单元201室;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开通会员可解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01
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8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
02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03
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定后次月28号前乙方根据经甲方考核确认的上月结算总额开具等额合格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劳务派遣费用。以上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2.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9份.
四 四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交易担保方式。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现金缴纳方式: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务必请供应商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同时将转账截图上传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从其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从供应商本单位的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 账号:3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6257)。
1.3银行保函: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纸质或者电子件);需将出具的保函材料、基本户缴费的回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1.4采购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缴纳方式的,费用应从基本账户缴纳,供应商投标时同时需将出具的保函(保单)、基本户缴费的回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标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章节中。否则将一律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
1.5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缴纳方式的需将出具的保函(保单)、基本户缴费的回执原件彩色扫描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发送至至采购人指定邮箱:jszz*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否则不予接受投标。
1.6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至供应商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具体退还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异议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同意,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2以电子保函(保单)、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保函(保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由开立保函的银行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的数额给采购人;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供应商报名领取文件后无故(未递交文件且未提前书面说明)不参加投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注: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非不可抗力)+ 未提交投标文件且未提前书面说明即视为违约)。
3.履约保证金为各采购人(每家学校)成交价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具体形式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采购人(各家学校)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
3.1 采购人接受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
3.2 本项目接受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从基本账户缴纳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交易担保方式。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成交供应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采购人(各家学校)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前采购人(各家学校)分别提供履约保证金打款账户给成交供应商】
3.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一次性退还(无息)。如果未能按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履约的,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响水县小尖中心小学、响水县小尖中学、响水县小尖镇中心幼儿园、响水县周集实验学校、响水县张集实验学校、响水县黄圩中心小学、响水县黄圩中学、响水县解放路小学、响水县灌东小学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水分公司
地 址:响水县县城江苏银行北侧二单元201室
联 系 人:龚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ND
编辑:王苏舒
一审:殷作相
二审:殷宏伟
三审:孙 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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