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班级定制分餐柜及储物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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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6
发布于
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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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班级定制分餐柜及储物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

班级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幼儿园内控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本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班级定制分餐柜及储物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个数

1个

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班级定制分餐柜及储物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江阳区高丰路58号)

3.材质:

柜体板材:18mm厚优质多层实木板。

门板:肤感膜压欧松门板或同等级及以上材质。

背板:9mm厚环保颗粒板,双面饰面。

台面:15mm厚优质石英石台面。

五金配件:铰链、导轨等主要五金件需采用[建议品牌:如百隆、海蒂诗、DTC]或同档次以上品牌,确保顺滑、静音及耐用。

4.技术与安全要求:

(1)环保标准:所有板材、油漆、涂料等辅料须为无毒、环保型产品,须符合国家ENF级或更高级别的环保标准。中标后须提供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

(2)安全设计:所有产品外露边角必须做圆角或倒角处理,杜绝锐角。所有外露的螺栓、螺丝等连接件应采用内嵌或加盖式设计。柜体结构需稳定,并提供与墙体的可靠连接方案及配件,防止倾覆。

(3)工艺质量:封边严密、平整、无脱胶;表面漆膜均匀、无划痕、无颗粒;柜体安装牢固、水平、垂直,门缝间隙均匀。

采购预算

幼儿园班级定制分餐柜及储物柜采购项目预算6.5万元以内

比选办法

1.成立由幼儿园党支部、行政人员、教师代表、纪检监督员等5-7人组成的比选小组和监督小组。

2.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3.采用综合评分法。

4.比选程序

(1)检查比选申请材料密封情况并现场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比选申请材料。

(4)评委评分。

(5)分数统计、排名,确定中选人。

(6)公示比选结果。

(7)为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签订合同。

5.特别说明

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班级定制分餐柜及储物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中选人。若中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书面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将依次从候选人中补齐中选人。如果出现并列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自行从中确定中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得有异议。

比选申请人资料条件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家具生产或销售的相关经营范围):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幼儿园要求;

5.愿意且有能力为幼儿园提供服务,并接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比选流程

(一)公告发布:*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1.递交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比选申请材料(一正一副),幼儿园拒绝接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标注的比选申请材料。比选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公章。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江阳区高丰路58号)。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三)现场勘查: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如需现场测量,*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自行前往高丰路分园(提前电话预约),逾期不予接待。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16:30,高丰路分园会议室(江阳区高丰路58号)。

(五)资料审核

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若企业资质不符合项目要求,则自动失去参选资格。

(六)召开比选会,确定中选人。

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班级定制分餐柜及储物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中选人。

(七)公示结果。

通过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比选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知识产权

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九)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与中选人签订《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高丰路分园班级定制分餐柜及储物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中选人没有按公示的规定到幼儿园签订合同的,幼儿园有权顺延确定下一家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截止后不足3家供应商的,采购人有权顺延公告时间或重新组织比选。

泸州市人民南路幼儿园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比选申请材料及装订顺序要求

1.单位资质(不限于):已完成多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多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经办人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内的维修响应时间等);

4.设计方案及项目报价清单(须包含费用构成明细);

(1)设计方案(简要说明,附图纸及效果图)

(2)拟投入的主要材料品牌、规格明细表(对照“3.材质;4.项目技术与质量要求”逐项填写),含主要材料小样或图片

(3)质量保证措施(重点说明如何满足“3.材质;4.项目技术与质量要求”)

5.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规模(学校、幼儿园优先)的定制家具项目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编 辑|熊正廉 一审一校| 熊正廉 二审二校|刘文利 三审三校|罗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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