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招租的公告(第二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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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海燕(语言)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物业出租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司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395号前座及后座二楼面积共569.25平方米商住物业,采取公开招租。现将招租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租权属单位:广东语言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

二、招租物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395号前座及后座二楼。

三、招租物业出租面积:前座175.76㎡,后座393.49㎡,共569.25㎡,整体出租。

四、招租租金起步价:28796元/月,约合50.586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管理费,不含水费和电费(水费和电费均按装表另计)。

五、租赁期限:5年,物业用途:商业、住宅。

六、其他:该物业必须由承租者直接经营,不得有转租、转让、转借该物业或者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承租人经营所需的证照需自行办理。

七、注意事项:物业不得经营废品回收、仓储、物流、纺织等产业;不得用于经营和存放木质类品、布匹布料、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危险品,限制经营严控类产业。

八、招租信息发布: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在广东海燕(语言)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公众号、链家置业等房产中介公司发布招租信息。(公布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无犯罪记录,无欠租欠薪记录,具备相应的诚信记录及履约能力。

(三)未抵押、质押的不动产权证明。

(四)除本出租物业的相关收入外,承租人还应有其他项目收入,且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承租本物业的年租金总额。

十、投递承租意向书的方式:

(一)意向承租人须填写《物业承租报价书》(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作为承租响应文件。

(二)意向承租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公司或承租个人的最近一年以内的征信报告。

(三)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联系我司报名登记,并将报价书及相关佐证资料文件密封送至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珠村中山大道中1242号5楼广东语言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务行政中心,联系人:罗卫霞,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租人的选定:

(一)承租人提交承租意向文件后无需参加评选会议。

(二)招租人按照相关规定于上述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结束后召开评选会议,选定承租候选单位。

(三)待承租人资格经广东海燕(语言)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物业出租领导小组审查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签约。

(四)在招租人招租意向业态范围内,租金报价相同的条件下,租赁期内租金总额最高的承租人优先,总额相等的,原租户优先。

(五)评选结果确定后由招租人向选定的意向承租人印发《决定事项通知书》。

附件物业承租意向书.docx

广东海燕(语言)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辑:谢春华

审核:钟 磊

终审:龙起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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