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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林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现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枯死松木清理服务供应商。本次采购项目旨在对全县范围内的枯死松木进行清理,严格按照枯死松木清理技术标准开展作业,确保除治效果达到相关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荔波县枯死松木清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单价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株(胸径10cm以下需免费清理),最终结算以实际清理合格株数为准。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采购需求:1.清理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松林分布区域,对其中的枯死、濒死松木进行全面清理。2.清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版)》执行。伐桩高度需低于5厘米,并对伐桩进行覆膜或钢丝网罩处理;清理的疫木及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在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的前提下,经报备允许后就地就近焚烧,确保焚烧碳化到位或采用粉碎(削片)处理,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建立“一树一档”,对每株枯死松木进行拍照、编号、定位(GPS坐标),留存清理前、中、后影像资料,验收时需提供完整的电子档案。3.安全保障:供应商需为所有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制定完善的安全作业方案,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全域范围内已发现病枯死松树的集中除治,*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实行“即死即清”,发现一株清理一株,除治完成并通过验收。
服务地点:本县行政辖区内所有松林分布区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资质或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从事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林业造林、木竹采伐等相关工作经验,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或业绩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提交比选资料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荔波县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心402(地址:荔波县玉屏街道绿宝石大道12号)。
比选资料格式自拟(需含以下资料):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工作实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分标准
现场公开比选,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报价、资质、业绩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1.报价评分项(满分2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2.供应商资质(20分),满足其中一项得分。
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资质或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从事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林业造林、木竹采伐等相关工作经验(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或业绩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1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类中级职称以上或是作为负责人负责过枯死松木清理相关证明资料。
4.类似项目业绩(40分),近三年每完成1项枯死松木清理类服务项目得20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增加1项加10分,最高40分。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在参与比选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县林业局官方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信息。
2.中选单位需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县林业局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3.项目实施过程中,中选单位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作业,接受县林业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未按标准作业等行为,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荔波县林业局
地址:荔波县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心402(荔波县绿宝石大道12号)
联系人:姚淑挂*开通会员可解锁*
荔波县林业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一审一校:白雨萌
二审二校:何珍珍
三审三校:莫廷军
荔波县林业局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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