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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信第一线
招标项目编号:E43*开通会员可解锁*53000
项目批准文件:苏发改基础发【2021】221号
项目业主: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
项目概况:为保障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高效运营,需采购2台铁路集装箱专用门式起重机。
招标内容: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采购2台额定起重量不低于40.5吨,跨度30米的铁路集装箱专用门式起重机,同时包含相关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主管部门检测取证、论证、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特种设备检验及使用许可的办理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取得特检院检测报告。
交付地点: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须是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招标设备的制造及售后服务能力,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含门式起重机A级,且许可证的获准范围均涵盖所投产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已建工程表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具有40吨及以上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制造及安装业绩。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起重机设备类型、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1.4 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服务类,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6 本项目供货能力和产品质量采用暗标评审,暗标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供货能力和产品质量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供货能力和产品质量应满足上述暗标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7.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7.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
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招标人: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临港路3号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吴冬寒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陆彩霞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jsxdzbdl@126.com
监督部门: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60号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前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8.6 异议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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