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22
发布于
吉林长春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责任教育

责系天下 励志尚行

静享生活

ENJOY LIFE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依据相关工作要求,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学校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遴选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服务内容:为本校研学实践教育项目提供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为期3年,合同签订方式每年签订一次,根据中标人年度考核和履约情况,采购人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4.选取数量:本次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代理工作。

二、报名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业务;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项承诺函、近3年完整财务报表);

(2)拥有固定正规营业场所,具备成熟的招标代理专业团队,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员,项目负责人全程跟进本项目,具备政府采购、校园服务类项目招标实操经验(提供团队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及专人负责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年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所在省级政府采购分网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提供有效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前的官方实时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具有中小学教育系统同类招标代理业绩,能够提供此类服务采购等真实有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佐证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时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需密封,封面注明“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响应文件”及机构名称。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统一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同时备好原件备查,材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密封完好。

项目申报表:包含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完整信息。

1.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资质证书;

2.备案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省级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截图;

3.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函;

4.授权委托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教育领域校车服务、校园后勤服务或公共交通配套服务类招标代理业绩(代理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

6.人员证明材料:专职从业人员名单、相关资质证书、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专人负责承诺函;

7.办公场所证明:固定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8.服务方案: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计划及方案;

9.报价函:代理服务费报价(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文件、单独密封后放入资料袋中);

10.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承诺书。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符合全部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将全套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惠工校区保安室(二道区四通路855号),申报材料电子版(USB闪存盘)密封至纸质版材料内,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09814954@qq.com,邮件主题格式:机构名称+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庆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遴选评审办法

1.综合评审:学校组建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机构从资质条件、业绩、材料完整性及规范性方面,结合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报价标准、项目经验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最终中选机构。

2.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合作单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材料缺失严重的响应文件,学校一律拒收,不予参与评审;

3.本次遴选为择优评审,学校无需对未入选机构逐一解释落选原因;

4.学校保留对本次遴选公告的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遴选工作;

5.各申报机构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列入学校不良合作名单。

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

*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