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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服务项目
为规范学校食堂餐饮具卫生管理,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83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4-2024)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食堂运营实际,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专业餐饮具消毒服务公司,提供标准化的餐饮具清洗、消毒、配送等服务。
(三)服务范围与规模
1.服务对象。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在校学生及食堂工作人员,每餐人次约3200人。
2.服务餐饮具种类。涵盖餐盘、大碗、中碗、小碗、筷子、勺子等食堂常用餐饮具,具体以实际使用品类为准。
3.服务地点。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指定区域,服务公司需负责餐饮具的回收与配送至该区域。
根据《凤冈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凤冈县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凤教体通〔2025〕12号)文件精神,将清洗消毒费用纳入食堂成本核算。
二、竞争性谈判需求
(一)餐饮具消毒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流程要求。
(1)严格按照“回收→除渣→浸泡→清洗→消毒→烘干→包装→储存→配送”的全流程开展服务。回收环节需每日定时到学校食堂指定地点收取待消毒餐饮具,配送环节需在次日早餐前将消毒合格的餐饮具送达指定位置,确保供应及时。
(2)配备专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污染措施,周转箱需经过清洗消毒并干燥后使用,穿越洁净区域上空时应设防滴水装置。
2.消毒技术标准。
(1)消毒过程需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8384)要求,采用物理法高温消毒的,需配备自动去渣、喷淋清洗、高温消毒烘干机等设备,确保餐具表面温度达到120℃以上并维持不少于10分钟;采用其他消毒方法的,需满足相应国家卫生标准。
(2)消毒后的餐饮具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规定,做到无残渣、无水渍、无异味,致病菌检测结果为阴性。
3.包装与标识要求。
(1)消毒后的餐饮具需在洁净包装间内进行独立密封包装,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包装标识需齐全规范,包含服务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批号及使用期限等信息。
(二)餐饮具供应及报价要求
1.餐盘供应模式及报价
(1)模式一:服务公司提供餐盘并负责消毒服务,报价单位为“XX元/个・次”(含餐盘损耗补充费用)。
(2)模式二:学校提供餐盘,服务公司仅负责消毒服务,报价单位为“XX元/个・次”(具体规格以学校实际使用的为准)。
2.其他餐饮具报价
(1)大碗:报价单位为“XX元/个・次”(具体规格以学校实际使用的为准)。
(2)中碗:报价单位为“XX元/个・次”(具体规格以学校实际使用的为准)。
(3)小碗:报价单位为“XX元/个・次”(具体规格以学校实际使用的为准)。
(4)筷子:报价单位为“XX元/双・次”(具体规格以学校实际使用的为准)。
(5)勺子:报价单位为“XX元/个・次”(具体规格以学校实际使用的为准)。
3.报价说明。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全包价,包含餐饮具清洗、消毒、包装、运输、设备折旧、人工、耗材、检测、税费等全部费用,学校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服务期限与结算方式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须经校方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2.结算方式。实行按月据实结算。每月月底由学校膳食科与服务公司共同核对当月各类餐饮具实际消毒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记录为准),服务公司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学校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1.检测要求。服务公司需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对每批次消毒餐饮具进行检验并随附合格证明,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使用期限到期后6个月。同时,需配合学校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服务公司承担,检测不合格的需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损失。
2.应急保障。当出现餐饮具供应短缺、检测不合格等突发情况时,服务公司需在4小时内启动应急方案,确保餐饮具正常供应。
3.投诉处理。接到学校关于餐饮具清洁度、包装破损等问题的投诉后,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妥善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餐饮具清洗消毒”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 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设备清单(如清洗消毒流水线、运输车辆等)及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的《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配备的直接接触餐饮具的操作人员均需持有有效《健康证》,并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一)谈判文件组成(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操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近1年财务状况报告、近6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4.设备清单、生产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消毒工艺流程说明。
5.近3个月内餐饮具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6.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
7.详细报价表(按餐盘两种模式及其他餐饮具分类报价)。
8.服务方案(含配送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应急方案等)。
9.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2年学校或大型餐饮机构服务合同复印件)。
(二)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逾期递交的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敦行楼三楼后勤科。
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谈判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谈判启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30)。主持人介绍项目情况、谈判规则及评标人员组成(由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纪检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
(二)资格审查。评委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谈判环节。
(三)谈判环节。
1.投标人按抽签顺序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重点说明资质能力、服务方案、报价构成等。
2.评标人员针对服务质量、报价合理性、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询问,投标人现场答辩。
(五)结果公示。谈判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告栏及官方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
(一)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标人与学校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履约验收。学校建立日常巡查与月度验收制度,每日检查餐饮具清洁度、包装完整性及配送及时性;每月依据检测报告、交接记录等进行综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可扣减相应服务费用,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学校致函要求限期整改,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学校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所有。
凤冈县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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