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机制电价竞价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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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布《 2025-2026年江苏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 》。 主要内容:

一、竞价申报主体

(一) 主体范围。2025 年 6 月 1 日 (含)-2026 年 12月 31 日 (含) 投产 (全容量并网,下同) 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二) 组织分类。分海上风电项目 (含海上风光同场项目)、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 (含其他海上光伏项目) 两类,组织竟价和出清。

二、竞价工作程序

(一)提交竞价材料、申报量价(11月17日-11月28日)

参与竟价的新能源项目,通过竟价申报平台完成项目资质和量价的填报。填报时间为11月17日9:00至11月28日17:00,未按期完成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量价填报有且只有一次填报机会,申报量价一旦提交,自动封存,不可更改。

本次竟价总规模为:"海上风电项目"类别10亿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类别120亿千瓦时。如单类别竟价项目申报总电量低于该类别机制电量总规模的125%,该类别机制电量总规模相应缩减。如单类别竟价项目申报项目少于5个(不含),不开展出清,该类别机制电量规模统等

用于其他类别。单个项目竟价申报电量上限,详见附件。项目申报价格上下限为:"海上风电项目"类别上限0.391元/千瓦时,下限0.3元/千瓦时;"其他风电项目和光伏项目"类别上限0.391元/千瓦时,下限0.25元/千瓦时。

(二)履约保函提交(11月17日-11月28日)

已投产参与竟价的新能源项目和未投产自主参与竟价的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原则上不收取保函。其他未投产的参与竟价的新能源项目,需提交在国内银行营业网点开具的履约保函。分布式聚合商代理参与竟价的未投产项目(不含自 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需合并开具履约保函。参与竟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按照模板开具履约保函,保函模板详见附件。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项目申报投产时间向后推9个月。新能源发电企业应于11月17日9:00至11月28日17:00,通过竞价申报平台完成履约保函提交,未按期完成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为便于履约保函的开具、提交和审验,建议参与增量项目竟价的新能源发电企业优先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确需开具 纸质保函的,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将保函原件送至南京 。

(三)竞价材料审核(11月17日-12月10日)

项目初审:11月17日起,随资质、保函提交同步开展项目初审,请新能源企业及时关注意价申报平台的审核状态。初审退回项目,应于退回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并重新提交,逾期未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未通过审核的,取消竟价资格。12月5日前完成全部初审工作。项目复审:退回项目重新提交后,开展项目复审。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复审工作。

(四)申报价格出清(12月11日)

资质审核结束后,根据相关规定,竟价平台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完成价格出清。

(五)公示竞价结果(12月11日-12月15日)

价格出清结束后,在"新能源云"网站、"95598智能互动"网站对出清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机制电量比例、机制电价标准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公布竞价结果(12月中旬)

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竟价结果。

三、机制电价申报电量上限

单个海上风电项目申报电量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2636小时×96.47%×90%;

单个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申报电量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2066小时×97.65%×90%;

单个陆上分散式风电项目申报电量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2002小时×29.18%×90%;

单个集中式光伏(含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电量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1280小时×96.52%×90%;

单个分布式光伏(余电上网)项目申报电量上限=装机容量(交流侧)×1080小时×41.54%×90%。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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