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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苏桥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太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养鸡场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基本情况
(一)名称:太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养鸡场。
(二)招租信息:太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养鸡场位于永福县苏桥镇太平村彭庄屯,占地面积约4亩,2000个平方,现有2栋90米*13米一层养鸡大棚及配套的饲料房、工人房,配备水和电、配套养殖设备齐全。
(三)出租起始价:2栋整体出租,3万元/年,竞价每次加价需是500元的整数倍。
(四)租期:承租合同四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具体时间及条款在合同签订时约定),押金2.5万。
二、竞租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资金实力、诚实守信、能够良好履行合同且具备养鸡场管理经营能力,均可参加竞租。
(二)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使用养殖场,不得用于开展违法行为。
(三)租赁期间内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招租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均可到苏桥镇太平村委会进行报名。
(二)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三)上午10点。竞价地点:苏桥镇太平村委会。
(三)竞价原则:公平竞价、价高者得。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需携带:
1.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需查验原件);
2.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竞价保证金:竞价当天,竞价人须缴纳5000元竞价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价;出价最高者中标后,其缴纳的5000元竞价保证金将转入合同保证金,如中标方不签订租赁合同,其保证金将不退还;未中标者当场返还竞价保证金。
(三)中标者在竞价后7日内,与苏桥镇太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签订租赁协议,并当场交清第1年租金,后续租金按合同约定履行。
五、招租联系人
韦晋元(太平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开通会员可解锁*);
龙 云(太平村委副主任,*开通会员可解锁*)。
永福县苏桥镇人民政府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源:苏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