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北京市十一学校通州实验学校2026年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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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1
发布于
北京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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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北京市十一学校通州实验学校2026年教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

十一通实 北京市十一学校通州实验学校

现对北京市十一学校通州实验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比选采购;现欢迎合格参选人参加。

项目名称:北京市十一学校通州实验学校教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十一学校通州实验学校

采购人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政府大街

采购需求:食堂原材料采买及配送服务:参选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粮食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及乳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食用菌和藻类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干坚果及其籽类、可可制品、烘焙食品、调味品、食糖及其淀粉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全品类原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遇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或发生地震、疫情、政策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采购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采购目的无法实现的,本合同自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自动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无需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已履行部分按实际情况结算)。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万元

2.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且中选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若参选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参选人为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参选人所供应的产品/服务须在其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需具备参与项目对应的营业范围;

(5)参选人需在“北京市通州区校园食材大宗采购参选人公开入围”名单中。

3.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芳群园四区22号楼4层403

5.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凡参加比选的参选人,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携带材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进行后续比选活动。

(2)报名费:500元。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

8.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芳群园四区22号楼4层403

9.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壹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芳群园四区22号楼4层403

项目联系人:陈佳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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