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交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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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31
发布于
山西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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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交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招租公告

交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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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执法涉案、事故暂扣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彻底解决现有停车场库容不足、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夯实交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租赁两处手续齐全、封闭、规范化涉案车辆专用停车场,现将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交口县公安局

二、租赁项目概况

(一)租赁用途

仅限用于公安交管涉案车辆、事故暂扣车辆、违法查处车辆集中停放、保管、看护及配套救援辅助工作。严禁用于对外商业停车、货物堆放、人员居住、商业经营、危险品存放等其他用途;合同履行期内,未经招租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场地。

(二)租赁期限

计划租赁期限1 年。合同期满后,招租单位结合乙方服务履约质量、场地实际条件、业务工作需要,可优先续约或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三)场地选址范围

共需要两处场地:县城附近1处,双池镇附近1处,停车场需临近主干道,便于事故车辆救援转运、执法车辆快速进出,无交通通行阻碍,车辆通行条件良好。

三、场地硬性标准及配套要求

(一)场地基础条件

场地为独立封闭专属区域,四周具备完整物理围挡,无对外开放通道;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无积水、塌陷、杂草乱象;可同时容纳小型轿车、面包车、大型货车、摩托车等多类型车辆分区停放,库容充足,满足常态化涉案车辆停放周转需求。

(二)安防设施要求

全场配备全覆盖无死角高清监控系统,监控录像存储时长不少于 6 个月;配齐消防器材、防汛、防盗设施,具备防火、防盗、防腐蚀安全条件,无任何安全隐患。

(三)管护配套要求

可提供24 小时专人在岗值守、日常巡查、场地保洁、车辆出入台账登记服务;建立完整车辆停放、移交、保管、放行管理制度,全程留痕,配合交管大队执法核查。

(四)合规资质要求

场地产权清晰、手续合法完备,无产权纠纷、无违建记录,可正常开具正规租赁发票,符合行政执法场地使用标准。

四、参选租赁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停车服务、车辆看护、道路救援等相关业务,施救费用严格按照保险行业相关定价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2.参选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安全事故追责记录,未被列入行业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商业信誉良好。

3.具备成熟的停车场运营管理经验,能够严格服从交管大队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执法保密、车辆保管相关规定。

4.能够签订正式租赁服务合同,承诺按标准提供全天候管护服务,承担场地安全、车辆保管损毁遗失等相关责任。

五、报价及费用说明

1.本次参选采用全包总价报价模式,本项目共2个停车场,单个停车场年度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报价包含场地租赁费、24 小时值守服务费、设备运维费、场地保洁费、安防管护费等全部费用,无隐形收费。

2.参选方结合场地条件、服务标准自主合理报价。本次遴选不以低价作为唯一中标依据,招租单位综合场地硬件条件、服务实施方案、报价性价比、履约保障能力等多维度择优确定合作单位。

3.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服务方须按要求购置对应项目相关安全责任保险。

4.租金实行按年度结算,中标单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招租单位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及实际拨款情况支付租赁服务费用。

六、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场地产权证明、场地实景照片(全景、分区、监控、围挡实拍);

3.停车场管理制度、24 小时值守服务方案;

4.项目报价单及服务承诺书。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9月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交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股(交管大队二楼)

3.联系方式:关红林*开通会员可解锁*

4.参选方现场递交全部报名资料。招租单位收到报名资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场地实地踏勘、参选资质综合审核,经集体评审择优确定最终合作单位。

八、其他说明

1.本次招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参选单位提交的参选信息、报价资料严格予以保密。

2.参选单位应当自行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充分知悉本项目全部业务需求,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已完全理解、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及业务要求。

3.租赁服务期间,合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交管大队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常态化监督、检查及考核;考核不达标的,招租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终止租赁服务合同。

4.参选单位应当对所提交全部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或者合作资格。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交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所有。

交口县公安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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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李焕婕

新媒体审核:秦晋文

总监制:张毅水 刘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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