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传染病院2026年废水排放检测项目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黑龙江鹤岗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我院需对废水排放进行检测,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特向社会公开招募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本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检测项目。

一、委托范围与要求

1、服务项目:鹤岗市传染病院废水检测项目

2.检测内容: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检测方案检测废水

3.监测频次:粪大肠菌群1次/月;化学需氧量、悬浮物1次/周;结核菌、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挥发酚、总氰化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余氯、PH1次/季度;

4.报告要求:每次检测结束后,应及时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报告中需包含检测过程描述、数据分析、结果解读及改进建议等,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二、委托单位资格条件

1.法定资质: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专业能力:具备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所有检测项目。并在废水检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

3.技术装备:拥有先进的水质分析实验室和高精度的检测设备,以及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检测团队。

4.服务质量:在满足正常检测工作条件下,采样完成日期起10个工作日,必须提交检测报告。

三、申请资料递交

有意参与此次检测项目委托的单位,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向本医疗机构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及其它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

3. 废气检测方案及初步报价单;

4.保密协议签署意向声明,表明愿意遵守双方约定的数据保密原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吉龙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645078123@qq.com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工厂路90号

来源:总务科 编辑:李吉龙 校对:冯传财 审核:吴 泳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