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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我院体检中心、口腔科、皮肤科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搬迁服务,搬迁至永春县总医院第二院区(永春县妇幼保健院),距离永春县医院约3.5公里。 二、采购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拆卸:在原址体检中心、口腔科、皮肤科对口腔CT、DR(含扫描架、检查床、控制台及相关附件)等设备进行专业、规范的拆卸、包装。 2.设备运输: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及专业搬运人员,将设备安全运输至新址。 3.设备安装与调试:在新址进行设备的定位、组装、机械连接、电气连接、系统调试。 4.设备校准与检测:进行必要的设备校准(如水平校准)及基础性能检测,确保设备达到搬迁前的运行状态(需提供自检报告)。 5.场地恢复:负责拆卸和安装过程中相关区域的必要清洁与基本恢复。 6.设备损坏责任:供应商应为所搬迁的CT、DR等设备承担运输、再安装损坏责任,如有损坏需采购同一型号规格的零备件进行更换,直至设备恢复至正常使用状态。 7.人员要求:服务团队需包含至少一名工程师,具有同等资质及丰富经验的专业CT、DR工程师全程参与指导或操作(提供CT、DR工资师资质)。 8.体检中心、口腔科、皮肤科除口腔CT、DR外的其它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搬迁、拆装、调试等。 9.时间要求:整体搬迁工作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从拆卸开始至调试完成),具体时间安排需与医院协商确定,并避开医院正常诊疗高峰时段。 10.其他:提供详细的搬迁方案、应急预案、人员资质证明、设备清单等。 注意事项:招标提供的《搬迁服务项目清单明细表》仅作为基础参考,其设备品目、数量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最终搬迁设备和耗材以投标人现场实地勘察结果为准,投标前须完成对体检中心、口腔科、皮肤科的全部目标设备及耗材的核查。投标报价必须基于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涵盖所有需搬迁的设备及耗材。中标价固定不调整:无论实际搬迁数量是否与清单一致,或因勘察疏漏导致的遗漏项目,中标后均不予增补费用。投标人未在勘察阶段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可现场设备与耗材现状,并自愿承担因清单误差或漏项产生的所有成本及风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维修安装服务相关资质。 具备大型医疗影像设备专业搬迁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需提供近三年内至少2份类似设备(口腔CT或DR)成功搬迁的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需包含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特别是负责安装调试的工程师)需具备CT、DR设备的专业培训证书或提供其专业能力及经验的证明文件。 具备完善的搬迁流程、安全保障措施和质量控制方案。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资料费。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电子邮箱:ycxyysbk@163.com。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 1.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投标响应文件两套须按采购服务内容和供应商资格要求等编制,按顺序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未按文件要求提交不予以接收或作废处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永春县医院石鼓镇真武南路98号慈心楼二楼医学装备部 联系人及电话:小郭,*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购文件变更、补充、成交结果等均通过本公众号发布通知或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搬迁服务项目清单明细表、投标报价表、商务和报价要求 永春县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附件:
清单明细表.xlsx
消息来源 |永春县总医院医学装备部编辑丨郑彩霞
一审丨徐宇琛
二审丨方丽清
三审丨周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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