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彭州市中医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国发〔2016〕78号《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国卫医发〔2018〕29号《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要求,我院拟采购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现对医疗责任保险相关事项等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本次调研与是否招标、采购无关。
一、询价项目名称
彭州市中医医院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二、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医院概况
1.医院等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2.床位数:编制床位1100张;
3.医护人员总数:938人。
四、医疗责任保险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保险责任追溯期为3年),被保险人的投保医务人员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从事诊疗护理活动时,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与受害人之间产生纠纷,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等)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保险人对前述法律费用每次事故、累计承担的额度分别不超过本保险方案中列明的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服务团队,负责做好与采购人及其参与人的沟通协调、咨询、费用支付、投诉等服务。
2.理赔服务:供应商须成立理赔服务团队,由专人负责被保险人的理赔事宜(上门收取资料、咨询等),以便更好地保证服务质量和时效。供应商须为每位被保险人提供一份《保险服务手册》,以帮助被保险人充分了解保障信息、理赔流程等,方便理赔申请。出险后,及时安排人员参与案件,提供现场服务,追踪定损,协助和指导投保人理赔。
3.理赔时效:供应商须在收到符合理赔规定且齐全的理赔单证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结论,并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拨保险金。
4.理赔通知:供应商须在理赔结束划款后 2 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告知被保险人理赔情况。
5.差错赔付:供应商应协调好内部各部门,特别是业务经办部门与客户服务部门的关系,不得相互推诿、丢失理赔资料或拖延理赔。如出现上述问题,供应商须按被保险人索赔申请金额进行全额赔偿,被保险人不再提供理赔相关资料。
六、保险方案要求
1.每次每人事故赔偿限额4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
2.免赔条件:每次事故内绝对免赔额为损失金额的10% 。
3.保险服务期限:1年。
七、资料递交方式
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按照附件的要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前将报价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得到承诺函(格式自拟)、《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140771457@qq.com或纸质材料以密封件形式送达彭州市中医医院医患办。
八、联系方式
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牡丹大道北二段999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1140771457@qq.com
九、其他事项
本次调研仅为我院采购前的市场摸底,不构成采购承诺,最终采购方式及结果以我院后续正式采购公告为准。
附件:医疗责任保险报价单.docx
(附件打不开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