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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水法院
为保障全院干警餐饮饮食安全、稳定食材供应质量、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我院现就食堂食材供应商开展公开询价比选工作,欢迎市内具备合法资质、履约能力强的食材供应企业参与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曲水县人民法院食堂粮油干货类食材定点供应询价比选项目
大米、小米、小麦粉、糌粑、食用油、酥油、牛奶、调味品、干货等;
1.配送地点:曲水县人民法院食堂;
2.日常就餐人员:全院干警25-40人;
3.配送要求:按需配送,包装类食材符合质量标准。
1.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齐全,具备食品流通/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在有效期内;
2.无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记录、无经营失信记录,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无相关犯罪记录;
3.自有合规仓储、分拣场地,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4.能够提供食材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5.严禁转包、分包配送业务,承诺配送食材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
6.可制定完整食材配送应急保障预案,接受我院、市场监管部门双重监督检查。
1.所有成品预包装食材(米面油、酥油、调料、干货、奶类、预制食品等)须完全遵守国家现行食品安全强制性通用标准(GB 2762、GB 2763、GB 2760、GB 7718),并匹配对应品类专项食品安全国标(粮食 GB2715、植物油 GB2716、乳制酥油 GB19646、调味品专项国标等);
2.食材送达食堂后,由我院干警随机现场抽查验收,核查品相、重量、保质期等;
3.若出现食材变质、农残超标、缺斤少两、票据不全等不合格情形,累计发生3次,我院立即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不予续约。
自本公告发布当日起,工作日9:30-13:30 15:30-18: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询价参选报名。
地点:曲水县扬州路55号 曲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综合)办公室。
1.文件要求:询价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全部密封加盖企业公章;
2.文件包含材料:(1)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声明、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3)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4)配送人员身份证、有效健康证;(5)全品类食材分项报价表、质量承诺书、价格承诺书;(6)企业供货业绩、纳税证明等加分资质材料。
3.文件保管:所有递交的询价参选文件统一由我院廉政监督员专人保管,封存存档。
1.询价比选工作组织:我院成立由7人组成的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全程负责本次询价比选评审;
2.统一拆封:报名截止后,采购领导小组统一到场,集中拆封全部询价参选文件;
3.现场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围绕食材质量、供货价格、配送服务、企业资质、售后保障现场打分;
4.入围与中选:择优确定3家入围单位,综合评分排名第1的为中选供应商;
5.结果公示:中选名单在“曲水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供货合同。
1.参加比选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等影响比选公正的违规行为,直接作废;
2.我院因工作调整取消食材采购项目,本次比选终止。
1.中选公司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配送服务合同,严格落实配送查验制度;
2.配送公司的配送工具定期清洁消杀;
3.须主动配合我院采购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员日常巡查、突击抽查。
曲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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