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项目:武环审〔2026〕23号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江北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变动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5-22
发布于
湖北武汉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武汉项目:武环审〔2026〕23号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江北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变动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微信公众号中北路 中北路DXH

微信公众号中北路DXH获悉,武汉项目:武环审〔2026〕23号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汉江北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变动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武汉供电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武汉江北500千伏变电站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变动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报文件收悉。经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硚口区、东西湖区境内,总投资38408.9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柏泉-李家墩Ⅰ、Ⅱ回改接宗关变22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电缆线路2×12.3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2.4km。

(二)阳逻B厂-江北Ⅰ、Ⅱ回与岱家山-赵家条Ⅰ、Ⅱ回搭接22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电缆线路2×0.79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1.65km。

(三)阳逻B厂-江北Ⅰ、Ⅱ回220kV线路改接至岱家山变线路工程:新建双回电缆线路2×0.4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1.85km。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内。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线路规划走向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要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计划,规范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减轻施工扬尘、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绿化,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架空及电缆线路周边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要求。妥善办理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信访投诉回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区域内的社会稳定工作。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避免机械器具的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对张公堤附近景观水体涉水施工时,应采取设置隔离板、灌注桩基础泥浆废水收集外运处置等水环境保护措施,必要时开展动态水质巡查监测,确保项目建成后水质不得劣于施工前水质。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保护目标周边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HJ705-2020)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负责,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督查。

六、若本批复自生效之日起5年后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经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源: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微信公众号中北路为个人账号,并非任何组织机构账号,欢迎微信公众号中北路读者提供一手真实素材。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