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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医大社区 南方医科大社区宣传栏
各位居民朋友:
为规范社区管理、优化人居环境,结合社区实际及首轮修改意见,我社区修订形成《南方医科大学社区居民公约》(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体居民开展第二轮意见征集,欢迎广大居民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完善公约,携手共建文明和谐宜居社区。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引导全体居民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观念,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
第二条本居民公约对全体居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居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
本公约适用于本社区全体居民、暂住人员、房屋承租人、社区商户、驻社区单位及其他进入社区的人员。
第三条本社区的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公约。
第四条爱国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文明新风,依法依规办事。
第五条维护秩序: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第六条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不攀折、不践踏,守护社区绿化。
第七条垃圾分类:生活垃圾规范分类、装袋入桶,不乱抛乱放。
第八条公共场所:保持公共区域整洁,自觉带走个人废弃物。
第九条阳台安全:不摆放易坠物品,晾晒、浇水避免滴水扰民。
第十条安静居住:不高声喧哗、不制造噪音,维护社区安宁。
第十一条文明乘梯:电梯先出后进,礼让老弱病残孕及儿童。
第十二条消防畅通: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确保时刻畅通。
第十三条杜绝抛物:严禁高空抛物,保障居民人身与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防范:提升安全意识,共建平安和谐社区。
第十五条规范装修:装修避开休息时段,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第十六条文明行车:车辆减速慢行、避让行人,按规有序停放。
第十七条文明养宠:宠物外出及时清理粪便,看管宠物避免伤人。
第十八条履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区公共利益。
第十九条禁止在楼道、门厅、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禁止私拉电线充电、电池入户。
第二十条房屋出租应依法报备;出租人对承租人负有管理责任,承租人应共同遵守本公约。
第二十一条自觉抵制黄、赌、毒、邪教及非法传销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二条邻里友善:见面主动问好,真诚相待、和睦相处。
第二十三条邻里互助:发扬互助精神,主动帮扶有困难的邻居。
第二十四条化解矛盾:邻里纠纷自省礼让,理性沟通、妥善解决。
第二十五条邻里守望:共建文明和谐小区,携手缔造美丽家园。
第二十六条对遵守本居民公约的模范家庭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向社区居民宣扬相关事迹,并进行鼓励。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公约的居民,除触犯法律应由国家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外,社区居民委员会可根据客观事实,经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后,依程序对行为人作出相应处理,如批评教育、赔礼道歉、写出悔过书、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居民易于接受、便于执行的方式进行警示和惩戒,但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本居民公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京溪街道办事处备案。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南方医科大学社区居民公约(征求意见稿》填写页面,提交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征集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感谢各位居民的支持与参与!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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