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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产权
一、项目概况
出租方:广州融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35号、37号架空层(含外围部分空地及车位)
出租用途:按商业配套用途出租
出租面积:1001.42平方米
交易底价:交易底价:租赁标的物交易底价为首年每月保底租金¥5007.1元(人民币大写:伍仟零柒元壹角)。
营收分成率固定为:租赁标的物第1-3年分成率为5%,第4-6年分成率为6%,第7-9年分成率为7%,第10-12年分成率为8%。
租赁期限:12年。
租金优惠期:签订合同起6个自然月份给予租金优惠期,减半计收租金,优惠期内承租方除享受租金优惠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权属信息:天河区思成路35号物业房地产证号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3890号。天河区思成路37号物业房地产证号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2213943号。
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二、意向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须为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意向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为准,实缴金额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件为准);
(三)意向方须提供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相关资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打印);
(四)意向方经营范围须包含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件;
(五)意向方须提供租赁物业的运营方案,运营方案内容须包含项目改造投入、装修计划、商业运营方案。同时,意向方需负责思成路35号、37号架空层及外围区域整体商业氛围提升,包括灯光改造、户外休闲桌椅配置等建设,并提供设计方案。
(六)意向方或其关联企业须有物业租赁运营管理的经验,且管理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500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项目合作协议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意向方如提供其关联企业的相关运营管理证明资料,须提供意向方与其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文件。(注:关联企业是指意向方的控股股东、意向方控股的企业或意向方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企业,控股、控制是指直接持有企业51%或以上的股权。)
(七)意向方须提交关于对租赁物业进行升级改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八)意向方须通过出租方关于入园资格的审核。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租赁条件
(一)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承租方如需对现场进行勘踏、查验的,可在挂牌期间内向出租方申请,由出租方组织现场勘踏、查验。未要求对现场进行勘踏、查验的,视为知悉物业的现场实际情况。承租方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视为自愿按现状承租租赁标的物,确认不以此为由解除(终止)本合同或追究出租方的相关责任。
(二)租赁期限为12年,签订合同起6个自然月份给予租金优惠期,减半计收租金,优惠期内承租方除享受租金优惠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三)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按首年保底月租金的2倍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承租方租赁该物业后,须作为商业用途,由承租方负责架空层的装修改造工作、招引配套服务类经营主体,并对外出租运营以及向入驻次承租方收取租金。如租赁标的物及其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其使用需要或配套设施因承租方具体的使用功能而不符合有关规范的,概由承租方自行和自费重新配置;若经第三方评估,租赁标的物结构安全存在隐患且需要进行加固,相关成本由承租方承担。在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被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所增加的有关设施(不包含承租方未放弃所有权的部分)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五)承租方租赁该物业后,应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防范制度及应急预案,承租方对该物业的消防安全和公众安全负全责。
(六)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该物业作为商业用途出租运营,但承租方须自行经营管理,且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物业全部或者部分委托、转让给第三方运营,出租方有权到物业现场了解情况并随时抽查承租方租赁合同。
(七)承租方须在白云产权所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接收租赁标的物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内须向出租方按合同支付转账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致本合同解除、终止的,承租方应当向出租方支付等同于履约保函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白云产权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八)考虑该场地为架空层公共区域(含外围部分空地及车位)、场地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采用“保底租金+营收分成”的营收扣点模式。具体如下:
1.保底租金为交易底价。
2.营收分成率:租赁标的物第1-3年分成率为5%,第4-6年分成率为6%,第7-9年分成率为7%,第10-12年分成率为8%。
3.费用结算规则:营收分成率独立核算、单独计取。季度营收分成总额低于季度保底租金总额的,场地使用费按季度保底租金总额收取;季度营收分成总额高于季度保底租金总额的,场地使用费按季度营收分成总额收取。
4.场地使用费支付方式
(1)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出租方预付该月的保底租金作为场地使用费。出租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根据企业提供的上一季度财务报表完成营收核算,确认该季度营收分成金额。若核算后该季度营收分成金额高于承租方已支付的保底租金,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书面差额支付通知,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给出租方。
(2)承租方须配合开放其线上收款平台、收银系统等,设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本项目的收入核算;亦可按照出租方要求在指定银行开启自动分账功能,配合出租方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查,核查经营状况,核验银行账户流水、发票开具情况等,并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按年度进行审查,场地使用费根据审查结果多退少补。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九)如该项目无法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等,该项目终止,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须赔偿承租方所投入的物业改造费用及相关投资费用。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对合作区域进行整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十)承租方须承诺在承租物业后半年内完成项目升级改造工作,项目投入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有物业进行必要装修、自行清理物业内可能存在的一切杂物、完善物业内的一切设备设施、重新报装物业水、电、气、排污等,改造费用不包括物业家具、电视等软装改造费用。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要求提供项目投入装修合同和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如承租方不按照承诺书约定对该物业履行升级改造义务,视为承租方根本性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及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提前解除合同。如因承租方原因解除合同的,承租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本次租赁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十三)其它条件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
四、报名事项
1.公告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意向方须于公告期截止日16:00前在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bycqjy.com/)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
(二)报名所需上传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的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须上传: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及其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附件3)、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打印件、
运营方案、
设计方案、
物业租赁运营管理的经验证明资料、
承诺书(附件4)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入园资格审核的批准文书、
意向方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证明资料。
3.现场提交资料
(一)现场提交资料时间、地点: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6楼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现场提交。
(二)现场所需提交资料:意向方于网上报名登记时所上传文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自然人应签名确认)的复印件(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特别提醒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并前往现场提交纸质资料,现场提交纸质资料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的电子资料一致。如意向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手续及现场提交纸质资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自行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活动在公告期后不允许补交资料。意向方一旦报名参与交易活动,即视为了解并同意授权本公司处理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及信息,同时知悉并同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出租方因工作需要查阅、复制、处理其相关信息。
(三)本公司接受意向方的报名并不等于意向方已满足交易参与资格条件,本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意向方资格条件的符合性以出租方的审查意见为准。
(四)意向方须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现状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具体事项由意向方自行向出租方了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
¥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2.交易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
公告期内,本公司对意向方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备性初审,初审通过后,交易平台将向意向方发送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每个意向方获取一个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且仅限本次报名有效),意向方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查看短信或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待缴纳保证金”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3.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及查询
(一)意向方须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含17:00)使用其名下账户向交易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获得交易活动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别人代缴、现金缴、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交易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意向方可登陆交易平台“个人中心”“我报名的项目”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
4.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一)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承租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本公司在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由本公司根据出租方及竞得人出具的划转函件以及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出租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出租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若意向方于竞投活动前放弃竞投资格,或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投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交易平台将向其发送通知,意向方可自行登陆交易平台查询审查结果,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平台发出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路径无息退回。
(三)若意向方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含逾期签订或放弃签订等情况),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缴的款项的,本公司或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费用损失,下同)后,将交易保证金余款划归出租方作违约金处理,出租方有权将租赁标的物重新招租。如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竞得人前述行为而导致出租方和本公司遭受的损失时,竞得人还应就该损失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意向方有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抬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即由出租方和本公司共同决定取消其竞投活动参与资格以及获得租赁标的物租赁权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作返还,由本公司扣除由此遭受的费用损失后,将余款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六、组织交易方式
(一)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本公司将对征集意向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选择协议租赁的方式确认竞得人。
(二)如征集到2家或以上符合资格且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选择网络竞投方式确认竞得人。
(三)交易活动事宜以《交易规则》(附件1)及资格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本公司:周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范小姐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交易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交易不组织统一实地勘查,意向方可在竞投开始前按公告地址自行前往查看。
八、附件
1.交易规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敬其事 谋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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