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乌山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配送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9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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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乌山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配送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福州市乌山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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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配送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鼓楼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入围企业遴选办法(试行)》(鼓教〔2026〕5号)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食堂大宗食品(含辅料)配送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具备2025年鼓楼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采购项目(MZCZ02-2025232)入围资格的供应商。

二、需求品类

涵盖食堂日常所需的大宗食品及辅料,具体包括:

1.米面粮油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2. 肉禽蛋类: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鸡蛋等;

3. 蔬菜类:各类新鲜蔬菜;

4. 干货调味品类:木耳、香菇、酱油、醋、盐、糖等;

5. 其他类:经采购单位确认的食堂所需其他辅料。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供食品及辅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确保质量安全、卫生达标。

2.所有食品及辅料需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需标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

3.供应商需提供所供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如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对肉类、水产品等需检疫的品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严禁供应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辅料;严禁供应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五、价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报价格需包含食品采购成本、运输费、装卸费、税费、检验费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高于同时期当地商超线上/线下价格(商超活动价除外);供应商需承诺价格可调,如遇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如涨幅/跌幅超过20%),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但需提供市场价格波动的有效证明材料。

3.供应商需建立价格公示机制,定期(每月)向采购单位提供所供食品的价格清单,接受采购单位的价格监督。

六、报名方式

1. 请各入围供应商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一并提交入围单位资质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2712416257@qq.com,邮件注明“XX供应商-福州市乌山小学食堂食材及配送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 纸质版《报名回执表》及资质证明材料送至:福州市乌山小学保安室,提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七、大宗食材及配送现场说明会另行通知。

八、公示期内有意向的企业可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00。

九、联系人:翁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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