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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2023〕541号)要求,我乡负责实施大河乡开元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现对项目予以事中公示,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大河乡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大河乡开元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
二、工程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开元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内涝治理、道路改造、涵洞工程、照明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五部分;其中:内涝治理、道路改造包括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更换面板)5641.8m,路肩加固工程1551.5㎡,检查井加固24座;涵洞工程包括拆除恢复3道1-0.5m钢管涵18.0m,1道1-0.8m钢管涵6.0m;照明设施包括安装太阳能路灯(高6m)167盏;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志牌6块,道口标柱24 根,橡塑减速带18.0m。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盛世黔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景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金叶盛绿化有限公司
宁夏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资金批复情况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大河乡开元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财函〔2025〕40号。
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159.01万元,其中工程费146.9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为7.48万元,预备费为4.63万元。
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六、施工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完成情况
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70%。
八、效益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农村交通条件,为农产品运输提供了便利,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群众收入。同时,将会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增强乡村的服务职能和承载能力,推动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程,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反映!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政府网站或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公示栏
联系人:马楠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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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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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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